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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重感冒今年北京的天气总体一句话就是不太正常,主要表现就是倒春寒来的比较晚,而且真的是比较寒。正所谓:早知道它会寒,没有想到尽然这么寒啊,呵呵。
头两天出门的时候都感觉好像夏天快要到了一样,气温在20度左右的时候,我看到很多人都开始穿短袖了。兄弟我虽然早已不再年轻,但是心想,好歹也得跟跟风,把大衣给脱了吧。。。。。。。结果,降温了
是什么时候开始感冒的我已经记不住了,反正昨天晚上是最难受的,晚饭基本没吃,还觉得腹胀,有点头晕眼花。脑子里面盘旋来盘旋去竟然都是单田芳老师的那句“忽冷忽热爱感冒”,@#¥@#
还是老话说的好“春捂秋冻”啊。现在每天穿个大衣出没在办公室,呵呵,觉得自己真的成了一个弱不经风的家伙啦
《德川家康》这套书已经读到第六本快完了,虽然没有封面上的广告词吹得那么好,但是总体还是一套不错的了解日本战国史的书。日本人的战国时代离其开始明治维新很近(和中国比),那种战国性格,对于其民族性的影响,我觉得也更大一些。 2月18日 重拾博小序确实超长时间没有写博客了,现在都潜水,喜欢看别人写博客,还是三表兄说的好,珍惜生命,远离博客啊,嘿嘿。
记得论语里面有一句话,大意就是说古人读书是为了自己,今天的人读书却是为了迎合别人或者获得别人的肯定(古人治学为己,今人治学为人)。写博客感觉也是这样,当时有严重的被看心理,很想获得别人的认可,很累,轻易还不敢动笔,担心写得太糙了对不起看客。加上时间也忙,就想先放一放,想不到一放就是一年多,哈哈。其实,写博客就是另一种形式的日记,这样一想,心里也就坦然,其实不写也是对自己思想和心灵一种荒芜养草状态的真实写照吧。工作依然繁忙,阅读也依然潦草,但无论如何,决心能写就写写,就算是给自己的脚印加一个边框和注脚咯。
这一年里面发生了很多大事,既有党和国家以及全国人民这样宏观层面的,比如汶川地震、金融危机;也有我个人层面的,比如结婚,老五来了北京也结婚啦这样微观层面的。不论怎样,希望所有的朋友、家人还有自己一切在新的一年一里面都顺利!
昨天晚上加完班,出门一看,小雪纷飞,很可惜,上次老婆老北京的时候没有下雪,否则她应该会喜欢这样小雪微寒的夜晚。路过一个10元小门脸书店,看到一套《德川家康》传,13本用104块买下,虽然肯定是盗版,但是因为不是什么最新的流行书籍,再盗版的次数多了,里面的错字等问题也基本没有,就是纸张差了一点,也不影响阅读,感觉不错。山冈君的这套书,日文全套1000多万字,绝对是一个猛男作家的力作,在日本影响蛮大,留学的时候坐地铁时读过口袋本的单册,零零散散的也没有留下什么印象,或者这次我可以坚持把它读完。 1月25日 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回国也有一年多了,被领导当作20岁出头的壮劳力一样使唤,很长时间都没有时间写博克了。头两天刚上完一个超忙的会,晚上两点上床睡觉不说,房间后面还有一个嗡嗡响的机房。会一结束,第二天就带着队伍去广西出差,带着记者采访,三天的采访一结束,晚上就赶回了北京。而我自己的身体,也因为这一路来的奔波,彻底垮了下来,感冒低烧,差不多十来天了,也一直都没有好转的迹象,过年还要长途奔袭,我想想都觉得自己活得太惨了一点。
其实人要是仔细琢磨自己为了什么而活着,往往都是没有答案的。一直以来我都鼓励自己要努力,在工作上面无论如何不要让人看扁。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是我想要的吗?最近网络上面很多人都在关注和讨论一个叫 姜岩的女孩的悲剧。让我吃惊的是,很多人在讨论的时候尽然认为姜岩这样自杀的人是比第三者更为可耻的行为,甚至还批评姜岩这样的人是没有责任感的人,什么的。
姜岩31岁,和我差不多,都是30岁前后的年纪,我想任何一个活得很累的30岁左右的人,都有理由觉得活着有的时候真的听没有意思的。其实我真的挺能理解姜岩的处境和心情的,真的。一代哲学家,著名的情痴金岳霖先生说过:意义愈清楚,情感的寄托愈贫乏;情感的寄托愈丰富,意义愈不清楚。想想金老对林徽音的情感,谁又能说他不是一个“傻子”呢?你必须承认,人和人的差别,有的时候堪比老鼠和猪的体形差距。虽然你可能觉得为情自杀是特别傻的事情,但是就是有的人对于情感,不像一般人那样放得下,看得开的。如果你要说人文关怀,那么你首先要理解人和人的区别,理解每一个除了理性以外,还会有很多很多感性的,甚至不可理喻的地方。
当然,坚守感情不是很多人的选择,因为这不是一个现实的选择,甚至注定是一个痛苦的抉择。比如徐志摩,他爱林徽音爱得轰轰烈烈,全世界人民都知道,结果呢?确认追不到林徽音后,就迎娶了素有艳名的陆小曼,还为了满足这个女人的物质花销,到处“赶场”,最后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再比如梁思成,得到林徽音的爱的时候,他把幸福挂在脸上,但林一死,他也旋即再娶。 唯独金岳霖,一生为了林徽音痴情守望,终生未娶。林徽音去世之后,金岳霖依然独处,坚持定期去给林徽音扫墓,据说有一年他突然在北京饭店宴请大家,众人不解,问请客的理由,答:今天是徽因生日! 金岳霖这样的人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或者他们忘记了对父母的责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忘记了社会对他们的期许,忘记了除了“真情打动”以外,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得到你喜欢的人的方法和渠道;又或者他们什么也改变不了。确实,林徽音都死了,金岳霖还一个人独处什么?活着的时候不多写几封情书,现在人都死了,还搞什么搞?姜岩也是,她找个黑社会,最多五万块,就把这个负心老公砍成很多块,为什么要自杀,要去死呢?我很愤怒,可是愤怒又能持续多久,和我一样的网友的愤怒又能维持多久呢?远洋天地的那个房子依然灯火阑珊,同志们依然吃喝拉撒。林徽音的墓碑上,永远刻的是梁思成的名字,有他金岳霖什么事呢? 可是,这样的一些人的存在,就好像前两天下过的那场雪一样,提醒我们纯洁而澄澈的世界原来曾经是所有人梦想要的东西,可是雪总是要化的,金岳霖、姜岩这样的人也命里注定是不成功或者“不幸福”的,甚至很难说他们坚守感情的方式和结果是有“意义”的。 也许: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是这样的一些人的人生注脚吧。 谁又可以说他们不伟大呢?能够得到她们的爱,谁说不是一种幸福呢?所以说,王菲这样的J........R,只怕也是暴殄天物,最不懂得珍惜优秀女人奖,本年度当之无愧的得主吧 我自己和大多数人一样,是希望避免自己受伤害的,所以也不可能做到把爱情当信仰的境界,不过我自己的人生呢?下面这段话网上盛传是姜岩写的,我很喜欢这句话,虽然,这样一种自由独立的境界,在这个世界上任何有一个追求的人都无法拥有: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9月9日 原来学弟们拍的人类学小片这是原来在早稻田时候的学弟shengdong/bowei/熊猫等人弄的一个片子,反映的是社会的变迁如何改变社会和人们的。用中国网通一兆的宽带看,基本上没有画面定格的问题
可惜是在日本拍的,里面人说的是日文,而英文字幕就小了一点。
8月21日 感动人的就是真实,评电影〈小武〉兼回好友Jack今天收到一个好朋友的来信,给我推荐了一部影评:"蹲"在中国——《小武》所启示的中国现代性 ,文章很长,我上网搜了一个,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这个地址去阅读全文。
小武这部电影我也看过,所以自己也写了一篇较长的回信,如下
Jack
东京最近很热吧,近来如何呢?以你出色的语言和适应能力,我想一定还不错吧
谢谢你推荐这个影评给我看,《小武》这个片子我看过,如果我没有记错,我是和小黑一起看的,当时就觉得这个片子非常生动地讲述了一个非常近似我们当年经历过的生活状态的故事。我同意这个影评里面很多精彩的评论,但是也觉得有些细节可能评论家做了一些夸大吧,比如这个题目里面把“蹲”这个动作竟然做了这么多的解读,其实,大陆目前警察铐人,一般不会让你很舒服,不是把你的手反过来,或者微微吊起来,就是让你蹲着,不知道是为了防止逃跑还是为了安全,反正这就是真实,应该没有那么多的隐喻在里面吧。
我给小黑推荐这部电影,是希望她能够通过这部电影,去了解一种文化背景,我虽然不是小武那样的小偷,而是一个通过高考改变了自己人生命运的成功者,但是对我来说,小武们面临的问题,就充斥在我的身边,成功有很多种版本,但是所有的版本,都是由别人来定义的。我并不相信高考能够证明什么,但是高考可以决定我的命运。就好象小武和他的哥哥,两个人都是父母的儿子,都聪明,但是一个人上了大学,找一个城里的姑娘,所以他就是比小武高级,就连小武准备拿来送给女朋友的戒指,都被父母优先送给了那个城里姑娘。
还有那个警察,他的身份决定了他注定就是一个救赎的角色,同情小武,但是从来没有真正试图去理解小武的内心。在一个推土机碾压式的现代化过程中,坚守自己的原则或者说理念,比如小武的盗亦有道的规则,其实就是死路一条。小武相信爱情,他最后也就是死在爱情手上。当然,他死在爱情上的具体情节有点荒诞,但绝对可信。
《小武》这部电影,讲述的是现代化的中国发生的平凡人生,反映的却是一种后现代的理念,那就是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我们要运用“人”的感性标准,打破一切stereotype,去理解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背后所蕴藏的人性故事。小偷也有最纯真善良的一面,不是吗?
看完《小武》,用小黑同志的话说,这个中国人的故事太惨了,我想,贾导演的电影所希望达到的,不就是这个目的吗?
如果要类比日本电影,我想《小武》让我联想到两部电影,一部是黑泽明的,我忘记了叫什么名字,是kobayashi sense在课上推荐的,也是我第一部看懂的完全没有任何字幕的日文电影。讲一个年轻医——现实极度不满的竹内,生绑架一个富豪——靠自已努力而飞黄腾达的权藤的儿子的故事,竹内错误绑架了权藤的司机的儿子,故事就此展开。黑泽明的叙事非常平实,但是你可以真实地体会到他对电影里面每一个角色的理解和宽容,这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超越当下性的一种关怀,当然,他没有背弃现实,最后的结局,竹内虽然让所有的观众都理解她的痛苦,但却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另一部就是小津安二郎的《东京物语》,小黑同学上完日本文化鉴赏课看了以后回来推荐给我看的,我觉得很好,真的很真实,一部《东京物语》,一下子让我明白了日本人在二战以后经历过的辛酸和无奈,真实和人性的力量,是可以打动人的。
这两部电影和《小武》一样,都是贴近普通人真实生活的作品,也许黑泽民的那部比较夸张一点,或者说有点像侦探小说版的日本平民生活,但是在日本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社会矛盾急剧激化的背景下,却并不显得夸张。
话题扯远了,依然谢谢你推荐我这部好的电影影评,我相信,无论时间如何流逝,个人的生命如何微不足道,他们都不应该被忽视,被践踏。为了不再有更多《小武》式的悲剧,我希望,中国的社会车轮滚滚向前的时候,能够更多一些人性关怀的理念和制度设计。
与你共勉
顺祝秋祺。
007年8月21日晚 8月15日 上海陈良宇案新闻媒体的介入深度超过往常首先是财经杂志刊登了一篇很有深度的报道文章,披露了张荣坤的吴江老乡王维工被捕的消息,并对陈良宇案进行了系统的梳理,题目就叫《陈良宇案梳理》,值得一看。
这是网络版的地址,有条件的同志可以去找个报亭买份纸质的,因为更为详细。
随后,香港《大公报》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报道,并纠正了《财经》杂志一些报道不准确的地方。几乎同时,上海市纪委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由市纪委副书记程志强同志出面公布了比较权威的信息,证实了黄菊同志的前秘书王维工确实正在接受调查,但不是被逮捕。
这是《大公报》相关报道的网址。
8月6日,以FT为首的国外媒体也开始关注这一事件,这篇报道不算长,可以全文转引过来
上海陈良宇案件,一直以来都保持刻意低调,但在关键信息的披露上仍然表现出了其他案件所没有的一些新的气象。本人也认为不影响案件的查处是大前提,适当的保密工作绝对必要,但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绝对不讳疾忌医,才是一个国家的政府执政能力的体现,体现的是反腐败真正敢于一反到底的勇气。事实证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不会引起社会上的不良反应,反而杜绝了可能的谣言产生。
以下是国内一些网站公布相关消息的地址:
总之,干什么事情,不管多么难干,只要去干,一定可以干成
7月31日 光有形式是不够的--音乐剧《蝶》观后感昨天晚上和小黑两个附庸风雅,去看了场音乐剧《蝶》。应该说这个音乐剧的阵容是非常强大的。音乐制作人是李盾和三宝。三宝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陌生,2005年在北京保利剧院上演的音乐剧《金沙》就是他全剧作曲的,应该说,对于音乐剧的音乐语言风格把握上,三宝的势力在国内还算是一流的。全场看下来,对于音乐这一块,我觉得是比较让我满意的。
这个音乐剧还有一个非常豪华的外援团队,创作导演是加拿大人吉勒·马呜担纲,还有来自英国的总导演韦恩·福克斯和舞蹈总监戴恩·查尔斯。这些名字大家可能不熟悉,不过吉勒-马呜创作的《巴黎圣母院》于1998年在巴黎首演时创下400万观众纪录,并以此将法国“最佳演出年度奖”、“菲利斯”最佳导演奖、“法国胜利奖”以及“意大利音乐剧最佳导演奖”等等多个实力奖项一举收入囊中。而韦恩则是1981年韦伯的《猫》在百老汇露面的时候的首演阵容之一。
作为一部商业音乐剧,在舞台效果方面,制作方更是不惜血本,据说那个“世界尽头”的舞台造价就超过1500万(对此我深表怀疑,商业噱头的宣传并不总能相信),但是从我自己看完的感觉来说,声光电的效果确实非常不错的。
可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木桶理论”。如果说商业音乐剧和现代歌剧的区别是一个严肃的音乐理论问题的话,看完电影《无极》说这是什么鬼编剧就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实践问题。同样的,音乐剧《蝶》也有非常“张艺谋”、“陈凯歌”式的形式花哨,内容空洞或者说假大空的毛病。先简单介绍一下剧情:
曾经想要变成人类的蝴蝶,因为遭到诅咒,变成以非蝶非人方式存在的蝶人。为了解除诅咒变成人类,首领老爹策划了在“世界的尽头”将祝英台嫁给人类的“阴谋”。浪荡诗人梁山泊(也是蝶人)从神秘的老醉鬼那里得知这场奇怪的婚礼。他想到那里找到真相,却和祝英台萌生爱情,而蝶人姑娘浪花儿的心也被祝英台深深吸引了。
害怕计划被破坏的老爹准备杀死梁山泊。谁知道他做成的毒酒却毒死了浪花儿。已经死去的浪花儿变成了蝴蝶,借小女孩蝶人的口说出了老爹阴谋的真相,为了阻止真相败露,老爹追赶小女孩导致她掉下深渊死去。此时老爹反咬一口,并将梁山泊判处死刑。所有蝶人宁愿成为这场谋杀的同谋,也不愿意放弃自己成为人的机会。
就在准备执行火刑的时候,人们发现原来老醉鬼是一个20年前和老爹有着情感纠葛的女蝶人枯叶。20年后突然出现的枯叶,彻底揭穿了老爹。最后时刻,为了梁山泊和祝英台能够拥有永恒的爱情,浪花儿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真爱,化为一片燃烧的粉尘。一心追求真爱、无所谓做人作蝶的梁山泊和祝英台在熊熊列火中化蝶。
《蝶》这个音乐剧,首先就是角色非常模糊的,浪花儿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论戏分,她简直超过了祝英台,而且全剧唯一一个诠释了梁祝里面为爱不惜牺牲精神的角色,但是编剧有给她加上了很多彰显欲望的台词,甚至“我欲火焚身”这样的话都从浪花儿嘴里面说出来,当然,后现代,一切皆有可能,一切都可以理解,我也无言。
第二就是剧情模糊不清。枯叶和老爹的爱情纠葛我一直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最后硬性扯高的主题,爱就是我们战斗的方式,也和整部剧完全搭不上干系,沙宝亮扮演的梁山泊是一个调情跳舞都非常牛的无厘头形象,浪花儿就是因为他的无厘头才爱上他的。梁山泊和祝英台的爱情是如何发生的,全剧也完全没有交代,他们两个人为了获得爱情的圆满,经历了怎样的斗争呢?完全不明白,就是逃跑了一下。
总之,这部音乐剧和电影《英雄》《无极》等等一样,在极端重视形式的包装下,内容根本无法让人满意。对于音乐剧,我是如假包换的外行,但作为一个消费者,我有要求物有所值的权利。其实据我所知,在欧洲国家,因为政府的补助和民众里面喜欢高雅音乐相对较多,歌剧更为发达一些,在歌剧领域,那些严肃的主题,包括腐败的官僚,滥用权力的政府对人性的压抑等等都可以走上舞台(比如享誉世界的英国歌剧作家本杰明-布里顿Benjamin Britten的歌剧《比利-巴德》等,三句话不离本行,谁叫我干反腐败这一行的呢),在表现形式上,现代歌剧也演着一种创新领跑的角色。例如上面提到过的这个本杰明-布里顿,他在表现国家或者说集体的暴政的时候,用步调划一,力度非常大的合唱,让观众感受到一种压面而来的沉重感,进而反衬出那些独立个体的脆弱和无助。
而在美国,因为缺乏政府的补助和百老汇的商业竞争,传统悦耳的调性音乐就成为了主流,大胆使用流行音乐的元素,也成为美国音乐剧区别于欧洲传统歌剧和现代歌剧的一个重要 标志。1970年代著名的剧目《海滩边的爱因斯坦》就使用了大量的流行音乐元素(但是和音乐剧《蝶》一样,这个著名的美国音乐剧也是非常考验观众耐性的),如果没有记错,美国人还第一次把歌剧搬上了电视屏幕,《阿玛尔与野来客》,在这部仍然被称为歌剧的作品里面,流行元素已经表现得比较明显了,间接明快,不而不是仅仅卖弄嗓子的流行音乐,更多地得到引用)。在主题上,美国的这些剧作家同样也非常关注内容,比如大名鼎鼎的菲利普-格拉斯(Philip Glass),就非常关注历史事件,1980年代美国第一出现比较大规模的关注中国的风潮的时候,他还制作了一部音乐剧《尼克松在中国》。
总之,不论是美国还是欧洲的音乐剧和歌剧作家们,对于形式和内容的热爱,从来都是并行不悖的,而中国目前这些所谓的电影导演和音乐剧作家们,在注重形式的时候,似乎忘记了商业也需要内容,好看同样需要内容的道理。《蝶》也不利外。 7月30日 休假心情这年头最难得的就是一份悠闲的心情了吧.我自己算是那种闲不住的人,休假本来打算要学车拿本,或者出去旅游.但是睡了一个晌午觉以后,所有的雄心壮志全部灰飞烟灭。。。。决定早上跑步,下午游泳(午觉如果睡过了五点就算了),每天吃东西,上网,看报纸,总之踩上“休假”这块西瓜皮,我是滑到什么地方就算什么地方啦
曾经有一个号称读过一些心理学的哥们跟我说,减少焦虑和心理压力最好的办法就是抽刀断水,在一段时间之内尽量停止“摄取”外界信息,据说现代人一张报纸的信息量,就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个普通欧洲读书人一生摄取的信息量(WK,这个例子太夸张,我不是完全相信)。不过确实,每天只看个把小时电视,不逛商场,其他的时间什么都不干,就是发呆或者冥想感觉业不错。
^_^,于是我就打算真的这样去过我一个星期的休假生活。小黑同学进了那个以工作强度和要求高而著称的普华,公司为他们这些新进员工提供了一份不错的培训,但是也有考试的,星期三考商法,这个时候我大学学习的那些法律知识还是可以吹吹牛的,而且在他们这些非专业人士眼中,我的水平还一再遭到小黑同学的表扬,哈哈,风言己颠无人信,竟有人夸就是行啊。
没有问题需要讨论的时候,她在那边看书,我在发呆,冥想,深圳的房价开始跌了,北京的房价似乎还会一路继续上涨,GE好像在郝和平案件中扮演了一个让人怀疑的角色,国家开放银行入股巴克莱银行,会不会影响它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呢?八月份回去肯定又要开始忙了吧,领导说要抽调我出去,不知道会不会很忙呢?上次省部班不知道领导对我的工作是否满意呢。。。。。。
好困。。。。。。
6月19日 结业式随想一晃十几天的培训班就要结束了,不禁回想起自己这十几天所经历过的一切,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突然想起了在早稻田大学毕业仪式的一些事情。
那个时候,我比现在瘦多多多多多多啦,呵呵,当时的心情就和现在的一样复杂,在功课如山的时候,真的盼望这样的苦日子赶快过去,回国了,老子叫两盘麻婆豆腐,吃一盘,倒一盘!在日本,饿得嘴里面淡出个天上飞的东西出来。。。。。。
可是,心里面又是有点依依不舍的,真的,不论日本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早稻田是一个可以学到东西的地方,有信息,有来自不同国家的老师,有一个硕大无比的图书馆,据说在亚洲的大学图书馆里面藏书量第一,不过硬件方面,中国这两年一定已经赶超了吧。我的指导老师,对我还真是不错,回国以后忙忙碌碌,连一封信也没有给他写、御免、梅津 祐良せんせい、俺、わるい。。有多少个日日夜夜,我都在早稻田的图书馆里面,苦读现在想想觉得不知道有什么用的文章材料和杂志。
知识分子老是觉得书里面有世界,读书就是人生的意义所在,我却从我站在早稻田图书馆前的那张照片里面看到了寂寞。两年多的青春,也是我最后的青春啊(不知道还能不能再开一次青春的花,哈哈,好自恋的说)。早稻田图书馆地下的结构非常复杂,我经常在里面迷路,为了方便学生读书,就在书架的旁边搞了不少带台灯的书桌,四面用木板隔起来,好像办公室里面的方格子办公桌一样。我迷路的时候,经常可以在一个个方格子后面突然发现一个很像郁达夫的人,捧着一本厚厚的书,
寂寞非我独行,不亦快哉,不亦快哉·
可惜这样的人生体验以后就要成为绝响。就算有机会回日本,只怕没有学生证,早大也不会同意再让我进去温故一下我的感觉,去看看那个我经常趴窝读书的“格子”吧。
毕业的时候,Sunny和kitty不在,小黑回香港了,没有人给我拍照,Yuna和我的合影留在他的相机里面了,是啊,Yuna,和我一起喝醉过的兄弟,你现在在韩国怎么样呢?Sunny你不可以太忙啦!对了,Kitty美眉,偶还欠你一千日元的,在那个fromhandtomouth的小餐馆里面,和美女吃饭不带钱的男人,兄弟我算是第一人啦,啦-啦-啦-啦(我故意的啦)
北戴河的生活来北戴河参加青干班之前,就知道一句培训的经典名言:养养神,认认人,打打盹。可是来了之后才知道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每天上午上课从8点半到12点,下午从2点半到六点。十几天的培训下来,很多和我们一起培训的领导干部直接坐得受不了了,以至于北大的朱峰教授开课的时候一说今天上午我就讲两个小时,剩下的时间大家提问的时候,全场马上想起一片掌声。朱教授估计当时晕掉了吧
但是北戴河的沙滩真是美丽,气候也宜人,我们这些南方来的特别觉得舒服,虽然有点潮湿,但是每天晴朗的天空,徐徐的海风都让人心情愉快。早上也曾经鼓起勇气去“赶了一回海”,四点起床,日出还只看到了个半截,最美丽的,最有风情的“那一跳”,我们没有看到。
去过三亚的海滩,适合光脚散步,北戴河的海滩完全不一样,上面全是各色色样的小眼,拿一个小铲,5块钱在海滩边的小店整一个塑料小桶,就可以开始“赶海”抓小动物了,最多的是螃蟹。海里面的螃蟹比淡水蟹凶多了。这一次一起来的阿杜一次发现一只螃蟹,刚把手伸过去,那只螃蟹竟然垂直跳了起来,直窜上来夹了他一下。
小时候在家门口的小溪里面没有少抓螃蟹,所以我还算是一个“熟练工”,想不到这也成为一个优势,并且得到了一个外号“螃蟹王子”(晕!!!·#¥),作为这一次培训班的班长,我觉得自己威信最高的时候就是早上去赶海的时候,“班长,班长,快过来”“班长,班长,这边有一只大的!”“班长。。。。。”
被需要的感觉真好啊
可惜有一次抓一只大梭子蟹的时候,不小心被它夹了我的手一下,马上就出血了。呜呜呜,被夹的都是会抓的,信也,信也。
把这只张牙舞爪的大家伙拍下来。。。。。。。。一会再报仇把它清蒸了。哑哑呸 4月18日 小飞机惊魂记从郑州飞太原的飞机,只有下午一班,属于那种“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服务,所以服务的质量可想而知。整个航程,本人只得到了矿泉水一杯。不过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首先就是飞机误点了40分钟。然后就是我平生经历过的最快的登机时间——从通知我们登机到飞机起飞,15分钟。整个飞机只有30个左右的座位。而我们一行就有10个人。oh oh oh my godness!
马上安慰自己,那些有钱的大亨们,坐的就是这种飞机,我的财产根本连他们的100000000分之一都达不到,现在却可以享受到他们可以享受到的服务的30分之一,社会主义就是好,就是好啊,就是好!!
安慰自己的话在脑海里面还乐音绕梁的时候,我的脑子就变成了一团“浆糊”,从来没有坐过这么小飞机的各位领导同志们,都勇敢地拎着他们平常坐波音777时放在行李仓里面毫无问题的旅行包上了飞机,机长冷冷地看了看我们的行李,再指了指那个比我在日本见过的最小号的冰箱一样大小的行李架,恶狠狠地说“托运,一个字,托---运----运运运运(后面为回音)!!”
因为这样会需要额外的时间,顿时我感到自己背上落满了“眼球”,那白花花/的眼球啊/好像小时候/我吃过的/最酸最酸的/菠菜。。。。。(请看不出来这是目前最流行的诗体的同志马上留言1万字,然后自觉离开我的博克)
是啊,总不能让各位领导把行李举在脑袋顶上飞到太原去吧,结果有一个更加“勇敢”,而且当过8年中国政法大学老师的领导想出来了一个天才的点子,那就是他自己跑到机尾的那个预备给并不存在的另一位机组服务人员的“机组座位”上去坐。然后把自己的位置贡献出来给大家访行李。结果机长兼服务员的一位中年女性马上喜笑颜开,大喊“一个字,起飞!”我觉得这样不合适,就冲过去说“我们换座位吧,领导!!”他怒斥我,于是我只好回去坐在我自己的位置上。
在短暂的喧闹后,飞机终于起飞了,我不知道如何形容我的感觉(还是我根本就没有了感觉?),简短老说就是感觉在坐一个非常吵的一个翻滚过山车上,我决定以后有机会去太原旅游一定要带女朋友坐小飞机,因为有和看“鬼片”一样的效果,她一定会在下半身被安全带固定的情况下扭过上半身来拥抱我。其实以我一个三十岁大龄DS男青年的北京,我觉得这种情况下更适合求婚,比如以下对白:
“小黑,我是小白,虽然我们马上就要掉下去了,又一个字我还是想要告诉你,这个字在我心里面藏了很久,今天我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所以我一定要说,不说决定不行,你明白吗?你真的了解吗?你愿意听吗?你不会不愿意听罢,你真的想听吗?那好,那我就说了,那就是,一个字——你可不可以嫁给我?”
我女朋友一定会非常感动,因为这种情况下一般人会用尽全身力气,大喊“妈妈呀”或者紧咬牙关,紧闭双眼,双手抓紧扶手,坐革命烈士坐电椅状(实际情况中我就是这样的),而我竟然可以这样深情款款,把一个如此高难度的求婚搞得这么罗里八嗦
可见我真的很爱她,一看到她就马上会忘记一切外在的恐惧和诱惑,各位亲爱的女同胞们,所谓“我的心里只有你”,如果这句话是在咖啡厅里面说的,请千万不要相信,而如果这句话是在一架以每分钟200到230下的频率,和上下5-20米的幅度抖动的小飞机里面说的,那么
请勇敢嫁给她吧
特此小文,献给那位勇敢坐在机尾的,手机铃声是“精忠报国”的领导(事后他老大脸色苍白,装作若无其事地说,屁股都颠疼了——我佩服一下)
还要献给和我的小黑,我想说的是,我永远爱她,可惜,这句话我现在是在宾馆的房间里面自己对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说的,说实话,真希望那一刻,她在我身边,这样就省却我以后要仔细反复颠来倒去思考“如何求婚,她才会觉得有新意又有诚意”这个不得不想,却怎么想也想不好的问题,当时直接用我120分贝左右的公鸭嗓说出那段对白就ok de goza yimasu!搞掂了不是?!
正所谓 良机本天成,错过再难逢,待得有钱日,重坐小飞机!又所谓 生命诚可贵,钞票价更高,若为求婚故,两者皆可抛!
上床睡觉!
4月16日 在郑州的紧张生活这次来郑州,只能呆三天。所以日程是比较紧张的。我一直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有空的时候要散步,看看我所到的那个陌生城市的风景和人情。可是这次来郑州,晚上忙到11点才有时间。这个时候,去还是不去散步呢?哈哈,我担心会遇到自己不希望遇到的事情。
还是忍不住出去走了走。我住在holiday inn在郑州经营的一群宾馆里面的一个。据我所知,holiday inn实际上在美国是经营汽车旅店的,从品牌战略(brand strategy)上来说,其实是类似于肯德基一样的。不过在郑州,作为1981年就开始在郑州开拓市场的国际旅店经营者,holiday inn在这边走的反而是高端品牌的战略。这也算是本土化(localization)
比较成功的例子吧。
所以,我住的地方是比较市中心的(郑州市的地理和经济中心是在二七广场那边,我住的地方算是行政中心)。虽然郑州和北京一样属于北方城市,而且我又住在市中心,走出宾馆大门,迎面而来的还是非常清新的空气*。而且郑州的马路也非常有意思,经一路,经二路,纬一路,纬二路,。。。。。。。呵呵
只逛了不到20分钟,很困,就跑回来睡觉了。
现在是早上七点,要出门了,紧张的生活啊。。。。。
*我的这一观点第二天遭到了河南一位同志的无情批判,因为郑州的空气在河南是最差的之一。看来一个城市的规模和它的空气确实是成反比的哦 4月8日 忙忙碌碌的生活,逐渐荒芜的博客很久都没有上来真正好好耕耘一下自己的博客了.回国以后真是忙啊,工作忙,出差累,装修烦,这一切,都让我少了阅读和思考的时间,博客更是贴了几篇自己在机关内网论坛上面发的咚咚来敷衍了一下.博客,实在是需要时间的.
去过很多地方,都是浮光掠影的,相片照了不少,不过要说是走遍祖国河山,只怕还需要一种恬静适意的心情才能做到真正走一处山水,品一处的人情.这样出差过去,忙里偷闲,15分钟冲到一个地方拍上十张照片拿回来糊弄自己的,印象就比较不深一点.旅游,看来需要的不仅是时间,更需要心情.
回国以后和自己的导师、同学联系都少了,荒芜的似乎不仅仅是我的博客吧。
想想,东京的樱花开过了吧,梅津老师今年的花见会上,有没有喝酒喝尽兴呢?很久没有韩国同学Yuna的消息了,不知道他新婚以后的生活如何呢?菲律宾那个聪明的pido同学,不知道他有没有实现梦想,在日本东京娶妻生子呢?台湾的美女同学Sunny和kitty还好吧,这两个鬼灵精怪的姐们,呵呵。。。。。留学两年,我要是过得更颓一点就好了,当时的不放松,现在看起来还真是过分奢侈,不懂得珍惜的一种表现呢
这两天北京有了一个难得的好天气,一眼看出去,天空虽然不像黑龙江林区的天一样蓝得让人陶醉,起码也已经不是平常的纯灰色。这个拥挤的城市里面,一个完整的周末,一个慵懒的下午茶,都成了奢侈的享受,小时候的春游和满山的杜鹃花,只怕还是要在梦里才能找到了吧
3月27日 管窥新加坡反腐倡廉实践
先给大家拜一个年。 作为一个华人占绝大多数的国家,新加坡和新加坡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都受到比较多的关注。很多时候都成为国内学界和实践工作者在讨谈理论问题时经常引用新加坡的例子作为佐证。同样,在反腐倡廉方面,新加坡的严刑峻法,也一直为我国学者和一些关心国事,疼恨腐败的老百姓所津津乐道。笔者不揣浅薄,利用春节假期,整理了手头一些关于新加坡法律和反腐倡廉实践的资料,拿到坛坛上来和大家分享。 一、新加坡的治国理念和刑事司法体系简介 1,新加坡的治国理念。 新加坡是一个华人为主(2000年的统计,华人还占新加坡总人口78%)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长期被英国殖民的国家。这两点决定了新加坡的治国理念,既带有很强的儒家色彩(比如强调集体主义),又体现出鲜明的西方法律色彩,比如公开承认天赋人权、自由主义、理性思想和社会契约论等思想。 具体来说,儒家色彩包括皇权主义、等级观念、清官思想等等,这些也正是新加坡长期执政者李光耀推行其精英政治、铁腕治国理念的思想文化根源。从整体上看,新加坡的政治体制具有集权政治的特点。独立以来,新加坡一直强调儒家伦理和道德修养,以增强新加坡人特别是政府公务员的效忠意识和爱国精神,李光耀执政期间,也一直以自己是一个清官而自豪,他身居陋室,坚持使用自己自费购买的汽车和住房,这一点甚至成为李光耀政权的执政正当性的一个重要理由。 但是,新加坡的政治制度也带有鲜明的西方民主法治的思想。李光耀本人曾经在英国学习法律,受过良好的法律教育,在担任总理期间,有人在法院告他,他自己就去法院应诉,而且他也曾经以个人名义向法院起诉他人,新加坡的老百姓也不觉得有什么,新加坡法院系统的独立性,由此可见一般(设身处地,如果中国一个地方一把手跑到地方一级的法院去告另外一个普通市民,恐怕法院很难“不偏不倚”,事实上,一把手都不需要告,估计就能解决任何属下市民与自己之间的纠纷)。 另外,英国长时间的殖民统治,也给新加坡打上了很深的烙印。从1819年,新加坡从马来西亚柔佛州苏丹辖地被转让成为英国殖民地苏门答腊的辖地之后开始,新加坡就成了英国的殖民地。1826年,英国人就开始在新加坡设立数个独立法院,直接使用英国的法律,处理当地发生的纠纷。有问题上法院的习惯,从这个时候就开始了,而英国法院相对独立,法官职业化的好传统,也被顺便带了过来。1867年,英国把新加坡与马六甲、槟榔屿一起组建为英属海峡殖民地,同年成立海峡殖民地的立法委员会,1868年,海峡殖民地最高法院建立,新加坡的职业法官成为英属海峡殖民地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这个时候,新加坡当地司法人员对于直接使用英国法律的不满,开始成为一种当地社会的主流声音,例如,英国刑法里面规定了大量的叛逆罪,这对于新加坡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以新加坡之小,叛逆不可能。而当地非常猖獗的贪污贿赂犯罪,英国刑法里面却规定相对较少,现实的矛盾促使海峡殖民地立法委员会开始考虑制定自己的刑法。这就是1871年制定的《新加坡刑法典》。这部刑法典在新加坡独立以后进行了多次修改(比如,1869年,新加坡废除了陪审团制度,确定了法官掌握审判权利的制度),但是至到今天,《新加坡刑法典》仍然是新加坡最主要的刑事法律规范。正是由于有选择地继承了许多英国殖民统治期间的法治传统,在法律渊源上,新加坡现在还是既有成文法典,又有判例法的(新加坡最高上诉法院审判的案件也是法律)。 最后,新加坡的移民社会构成和历史,也对于新加坡的法治理念有很大影响。比如对于穆斯林,就专门制定了《穆斯林法实施办法》,允许穆斯林使用符合他们自己民族习惯的特殊的法律,并由自己的Syariah法院来处理。 2,至刚至猛的新加坡刑事法律体系 新加坡刑法,感觉好像郭靖的降龙十八掌,至刚至猛。我个人的理解是,新加坡国民多为华人,中华文化的传统注重的是群体利益,为了群体的利益而采取的严厉刑法,恰恰体现了中华文化里面的正义观念和李光耀所采取的精英政治,控制社会的治国理念。新加坡大法官杨邦孝曾经说过:“刑事司法的目的必须是保护公众,这是任何一名主审刑事案件的法官最优先最重要的考虑”,“法庭判刑时,公众利益有时会比被告人的处境更重要。”因此新加坡人选择了用严刑峻罚来达到维护社会利益的目的,在人权保护上,看上去新加坡的司法实践中更注意保护群体的人权而不是个人的人权。 而长期被殖民的历史,也让新加坡人产生了一种面对西方非常矛盾的心理,一方面,新加坡的政治精英几乎都留学西方,对西方的思想非常了解,另外一方面,新加坡人又敢于对西方人说“不”,经常用东方伦理道德去和文化观念去批评西方。在司法方面,就是顶牛比较厉害的一个领域,虽然西方对于新加坡的刑罚措施经常提出批评,但是新加坡依然保持了自己严刑峻罚的特点。 新加坡刑法的“猛”,这里举几个例子: 1,明确支持死刑。死刑的存废问题几百年来一直是各国刑法领域争论十分激烈的一个问题。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一半以上的国家已经从制度上废除了死刑,或者实际上停止了死刑的执行。而新加坡则明确支持死刑。不论是民众还是法官,多数都认为,新加坡的低犯罪率和法治化社会秩序,是新加坡保留死刑的结果,因此也是保留死刑最有利的佐证。在新加坡的立法者和公众中普遍认为,死刑是最有效的,废除死刑可能给犯罪者一个错误的信息,使潜在犯罪者认为国家正在放松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第一期,刘涛的文章)。 2,保留肉刑――鞭刑。这可以算是新加坡刑法中最具有特色的一点。我读大学的时候,就知道新加坡这个打屁股的刑罚,当时一直以为来源于中国古代的刑罚“笞杖徒流”里面的笞刑,后来才知道原来不是的,其实新加坡的鞭刑最早来源于英国,但是目前只有新加坡这个原来的英国殖民地的国家保留了这一刑罚。而且适用范围非常广泛,海盗罪、暴乱罪、刑事杀人罪、企图谋杀、故意使用危险武器或手段造成伤害、故意重伤害罪、故意使用危险的武器或者手段造成重伤害,故意造成伤害以勒索财产或者强迫他人实施非法行为,故意或者使用非法暴力攻击侵犯他人尊严,在盗窃或者企图盗窃他人携带的财物时攻击或者使用非法暴力,绑架,为了谋杀而进行绑架或者劫持,为了秘密、非法地限制他人而进行绑架或者劫持,为了使他人受到重伤害,敲诈罪,抢劫罪,潜伏住宅或者闯入住宅预谋伤害他人等。新加坡的鞭刑,一是使用广泛,二是基本都针对暴力犯罪,走的是“以暴制暴”的刚性刑罚路线。 这个“打屁股”的刑罚,只针对50岁一下的男性,具体如下,用一根长4英尺(约1.2米),厚1英寸(大约两厘米吧)的藤条,消毒以后,对罪犯的臀部抽打,一般都在1到8鞭之间,最多不能超过15鞭。犯人受刑前后要接受狱医的检查,受刑者如果挨鞭后晕倒,狱医必须使他苏醒,清醒的条件下接受鞭刑才有足够的疼感让罪犯牢记,蛋如果经检验犯人确实无法苏醒,则停止用刑。行刑结束以后,狱医在犯人身上涂上消炎药。受鞭刑的犯人通常都会被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三鞭下去,犯人数周内都不能坐下,一个月起不了床。据新加坡律师介绍,许多犯重罪的犯罪嫌疑人都非常恐惧鞭刑,一般都会请求辩护律师尽量使其免于此刑。1994年,新加坡地方法院对实施违法行为的美国少年费伊作出鞭刑判决,美国政府认为鞭刑属于美国法律中禁止的“残酷的刑罚”,时任总统克林顿亲自出面求情,要求新加坡政府对费伊免于鞭刑或用其他刑罚代替。当时新加坡政府认为,美国政府对新加坡法院的判决进行指责是对新加坡司法主权和司法独立的干涉,后虽考虑外交关系改判减了两鞭,但仍坚持执行余下的鞭刑。 3,刑事责任年龄低。根据《新加坡儿童及青年人法令》(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 1993)和《新加坡刑法典》(第82条)的规定,在新加坡,刑事责任年龄最低为7岁。这种规定实际上也来源于原来的英国法律,但是英国法律现在已经提高了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而新加坡却在至刚至猛的法治理念下,继承了英国原来的规定,导致目前新加坡已经成为全世界刑事责任年龄下限最低的国家之一。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可能很多朋友会把西方国家这些年的演变过程(即逐渐调高刑事责任年龄)当作法制社会进步的一个象征,但是新加坡则不这么认为。我想想自己在友谊宾馆附近被一群很小很小,但是非常剽悍的新疆小孩威胁的经历,就觉得恐怕新加坡这样坐也有其道理(来自新疆,以偷包为生的群体性小孩犯罪,我看不只是北京,在全国好像都非常普遍,那些操纵他们的大人,就仗着他们不够刑事责任年龄,才敢公开唆使他们为非作歹的)。 4、对不遵守公共秩序的人适用刑事处罚。去了新加坡,一定要小心自己在公共场合的举止。因为新加坡刑法对于不遵守公共秩序的人,是毫不留情的。例如,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的人,根据1992年新加坡《矫正工作法令》的规定,就将被处以很大一笔罚金,法官还可以判你打扫公共场所卫生。被判处“打扫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者”,将在环境发展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穿上特制的橙色背心到公园或者组屋(类似北京的筒子楼)去打扫卫生,背心上印着“Corrective work order”(矫正工作法令)字样。 这样的严厉措施遭到了很多学者,特别是西方学者的批评,但是,新加坡官方却不认可西方的评论。1996年新加坡“国家青少年成就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显示,8300名被调查的青少年中,有四分之三的人认为保护环境是最重要的。但是,他们如此选择的理由却不是因为他们想要生活在一个绿色和舒适的环境中,而是因为对惩罚措施的恐惧――被调查者中有41.4%的人说他们害怕《矫正工作法令》,而37.2%的人说他们害怕被处以罚金(Wing-Cheong Chan, “A Review of the Corrective Work Order in Singapore”, The British Criminology Conference: Selected Proceedings, Volume 5, Papers from the British Society of Criminology Conference, Keele, July 2002.) 二,新加坡《防止贿赂法》及其反贪污贿赂实践 殖民统治时代的新加坡,贪污贿赂现象非常严重。1871年,新加坡颁布实施《新加坡刑法典》首次把贪污定为违法,但该法在实践中难以认真执行,新加坡的殖民统治政府也没有采取实际的反贪污行动。半个世纪以后,1937年,新加坡又颁布了一部专门的反贪污法律《防止贪污条例》,但是当时新加坡岛内政治斗争非常激烈,当局全力以赴,防止出现一个“共产”政权,根本腾不出手来认真落实这部法律,因而也没有能够有效遏制公务人员的贪污行为。 1960年代以后,新加坡政治经济日益发展,李光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逐步巩固了政权,同时也开始认识到,要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必须严厉打击日益严重的贪污行为。同时也认识到殖民统治时期遗留下来的那一套拖沓单一的反贪污战略不可能减少腐败。因此,必须实行新的综合性反贪污举措。新加坡《防止贿赂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其实这是一部条文非常简洁的法律。不分章节,总共才35条。各条主要内容如下:第1条,解释法律的名称;第2条,对条文中所出现的“代理人”、“局长”、“投资基金”等名词进行解释,明确概念;第3条,规定贿赂调查局局长由总统直接任命;第4条,贿赂调查局局长和官员享受公务员待遇;第5条,贿赂的刑罚;第6条,与代理人贿赂交易的刑罚;第7条,某些案件中最高刑罚的提高;第8条,某些案件中贿赂的推定;第9条,目的纵然未达到等情形下,贿赂双方仍属有罪;第10条,贿赂撤回投标罪;第11条,有关议会成员的贿赂;第12条,有关公共团体成员的贿赂;第13条,增加科处刑罚的规定;第14条,委托人可以收回秘密佣金的金额;第15条,逮捕权;第16条,调查权;第17条,特别调查权;第18条,对非可拘捕之罪的特别调查权;第19条,检察官命令调查财东帐册权;第20条,检察官提取材料权;第21条,搜查和扣押权;第22条,惯例不得视为证据;第23条,财力或者财产的证据;第24条,共犯的证据;第25条,阻挠搜查;第26条,给予材料的义务;第27条,教唆犯罪;第28条,预备犯罪;第29条,共谋犯罪;第30条,可拘捕之罪;第31条,经检察官同意提出起诉;第32条,地区法院有权审理犯本法所列之罪案件;第33条,讯问;第34条,举报人的保护;第35条,新加坡公民在新加坡领域之外犯罪的责任。 正如我在概括新加坡治国理念和法治特点的时候所说,新加坡的反腐败法律建构一样具有“至刚至猛”的特点,这里我列几个我自己认为比较能够体现这一特点的几条: 第一,高效的反腐败侦查机构。新加坡贿赂调查局是专门的反贪机构,直接向总统负责(法律法条中写为president,直译就是总统,但是据笔者所知,新加坡的总理好像更有实权,疑为实践中是向总理直接负责)。地方政府不能干涉贿赂调查局的工作。贿赂调查局的官员的地位、身份、权力都有严格的法律保障,薪水也比同级官员要高,而对于他们的要求也更严厉,如果有贪污腐败行为,法官对其量刑会从重。贿赂调查局内部只设行政部、调查部、电脑咨询支援部三个部门,机构的相对扁平化使得贿赂调查局的行动效率特别高。贿赂调查局可以对所有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突击检查,除非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事先沟通,否则可以自行启动检查程序。除了调查案件以外,新加坡贿赂调查局还经常检查政府机关执行公务的程序,以便堵塞漏洞(这一点和香港廉政公署相似),并提出意见,每隔3-5年,贿赂调查局会全面检查,看看这些意见是否落实。贿赂调查局还可以建议那些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定期实行“轮岗”,更换工作人员。 第二,超出行政机关职能,比“两规”更“猛”的各种司法权力。 新加坡贿赂调查局在隶属关系上属于行政机构,但其又同时具有很大一部分司法调查权,因此,可以说新加坡贿赂调查局即是全国侦查和防止贪污贿赂的最高行政机关,又是带有司法性质的廉政机构,属于新加坡的一个“创造”。很多学界的专家攻击我们的“两规”,认为这个措施于法无据,不符合所谓“法治文明”的大趋势,云云,还有的批评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两规”权有超越自身行政党务机关性质的嫌疑,我认为这是站不住脚的。关键是如何用好,规范好“两规”,把“两规”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加强对使用“两规”措施的监督,而不是看国外有没有“两规”,“两规”是不是太猛。 言归正传,看看新加坡贿赂调查局所拥有的超猛的权力: (1),逮捕权。贿赂调查局局长或者特别调查员可以不用逮捕证,逮捕任何涉嫌违犯《防止贿赂法》的人员,或者违反本法被合理控告的人员,或者违反本法的可靠材料被收集的人员(也就是说,取证时不配合的就可以抓),或者违反本法行为存在合理怀疑的人员。 (2)调查权。贿赂调查局局长或者特别调查员对下列犯罪可以直接行使《刑事诉讼法》赋予警方的调查权:A,《新加坡刑法典》第165条或者第213条至215条规定的犯罪(即公务员受贿等犯罪);或者上述各罪的共谋犯罪或者预备犯罪或者教唆犯罪;B,《防止贿赂法》所列的犯罪;C,依照任何成文法规定可拘捕,并依照《防止贿赂法》的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可公开的犯罪。 (3)特别调查权(这个特别猛)。无论任何其他法律有任何规定,检察官可以在合理怀疑时授权贿赂调查局局长或者在命令中制定特别调查员,根据命令确定的方式方法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包括调查任何银行帐目、股份帐目、购物帐目、消费帐目等,或者任何银行的任何保险柜,并且有充分权力要求任何人揭发或者交出调查所需要的全部或者部分材料、帐目、文件或者物品。对于非可拘捕之罪,经检察官授权,贿赂调查局同样享有警方享有的调查权。 (4)搜查和扣押权。当贿赂调查局局长收到有关控告,进行审查后有理由确信某地藏有罪证,如犯罪文件、物品时,可授权特别调查员使用武力进入该地搜查、扣押或者查封上述任何文件、物品或者财产。 (5)检察官授权调查“财产所有权凭证”(新加坡法学界常称之为“财东帐册”)权。在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或者公共机构中供职的人员犯贪污贿赂相关罪行的,其证据可能是在与本人、妻子或者子女有关的任何财产所有权凭证中发现,或者可能在其他有关财产所有权凭证中发现的,检察官可以发布命令授权调查局局长或者特别调查员调查任何帐册,接受授权者可以在他认为的任何时候,进入在命令中制定的银行,并检查银行保存的帐册,可以复制任何帐册中的任何有关项目。 新加坡贿赂调查局不仅拥有这么广泛的司法权力,而且这些权力都是有充分保障的。新加坡刑事法律制度里面,总共规定了四个阻挠调查局官员依法执行职务,调查贿赂犯罪的罪名,对这些犯罪行为,可以判处2000新元以下罚金,或者一年以下监禁,也可以两者并处。 第三、对贪官污吏极其不利的证据制度。在新加坡作奸犯科的公务员很容易被追诉,这是因为在新加坡的刑事法律制度里面,涉及到他们的证据体系非常具有“偏向性”,对他们很不利。具体来看,新加坡刑法根据“严惩贪官,决不放过一个”的方针,规定了下面一些对贪官污吏不利的证据规则(1),贿赂推定。根据新加坡《防止贿赂法》第8条的规定,依本法被追诉的人,当其被证明在政府或公共机构供职中的任何报酬,是来自于政府或公共机构签订契约的人或者代理人,该报酬应当视为本法认为的贿赂。(2)财产来源不明罪。和我国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相近,不过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第一是不要求巨额,只要财产与收入不符,基本上就要倒霉;第二是财产即使在妻子或者朋友的名下,只要自己可能收益,就会被认定属于财产来源不明。这两点都比我国的法律规定更为“猛”;(3),习惯风俗不能成为免罪的理由。根据新加坡《防止贿赂法》第22条的规定,即使是按照商业或行业的惯例而收受的利益,也不能免除责任,同样要追究当事人的受贿责任。我们一些地方流行送“红包”“利市”,这样的行为放在新加坡,就是法律上明确认定的行贿受贿。根据这一条的规定,不是公务员的人可以收,而且心安理得能够收的钱,公务员就不能收(这一点倒是和明朝的反腐败做法有点类似,公务员是被特别“关照”的)。(4),共犯证据与证人免责。一般来说,英美法系的法规均认为被告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不得被强制作证。新加坡本来承继了英国的法律传统,在多数的刑事诉讼中也认可被告的“沉默权”。但受儒家文化中重典制贪的思想影响,《防止贿赂法》例外地规定,当两人或者两个以上被告被指控违反《防止贿赂法》或者刑法有关规定时,法院可以要求其中之一或者其他人作为证人为控诉方提供证言,而且,当作证者被认可确实真实全面地揭发了犯罪事实时,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有效证明,这个证明将排除作证者就所有这些他作证的事实可能受到的任何追诉(这一段挺复杂的,不学法律的可能看不懂,简单来说就是新加坡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强令行贿人受贿人开口作证,相互之间举报,而且举报人可以就举报的事实免责)。(5)贿赂人的证据效力。根据英美国家传统,行贿人作为共犯,其证言由于有严重为自己开脱责任的嫌疑,一般不采信(即所谓涉及自身利益的证言无效原则)。但是《防止贿赂法》为了能够更好地惩处贪官,打破这一传统,在24条中明确规定,在对被告人的财力或者财产证据的审判或调查中,即使其他法律有相反规定,均不得因为证人是行贿人就假设其证言不能被采信。 第四,非常到位的保护举报人的制度。为了有效发动针对贪腐行为的“人民战争”,新加坡法律充分保护举报人的举报积极性,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根据《防止贿赂法》第34条的规定,有关证据或材料如果包含有关于举报人姓名、特征或者可能导致其暴露的记载,法庭在审判的时候应该将这类材料予以隐瞒,必要时予以涂去。贿赂调查局也有严格的行为规章,防止调查员泄漏举报人的姓名或者住址,或者说明任何可能导致其暴露的事项。 如果说对于一般的老百姓举报人,立法主要着眼于保护的话,对于那些行政官员,新加坡法律基本上就是着眼于“严厉要求”。根据《防止贿赂法》第30条的规定,公共官员对于任何向其贿赂或者提供任何报酬的人,应当予以扣留,并将其送交就近的警察局,否则,只要无充分理由,将认为该官员构成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
最后,风言风语两句: 春节期间读这些材料,觉得新加坡真的很“猛”,一是治贪之猛,甚至比廉政公署更要厉害几分,其手段也超过我们的“两规”,估计办案的同志应该会羡慕吧。。。。。。其实风说新加坡很“猛”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新加坡敢于特立独行,奉行一种“至刚至猛”的法治理念。 这也不由得让我自己反思,当我们说中国需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候,我们应该认识到,其可能蓝图应该具有一种多样性,“法治”,即有个人权利本位,像美国那样的法治,也有集体权利本位,像新加坡这样的法治,“法治”不应该从外在的“有没有死刑”“是不是和美国一样建立了某些具体的法律制度”来衡量,评价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要看其是否具有法治的“精髓”——政府运作是否公开透明,司法过程是否独立公开,当事人能否充分行使辩护权等等来评价,而不能简单地把某一个国家(比如美国或者德国)当作“法治”的样板,实际上,法治,没有样板。 另外,在反腐倡廉的工作手段和力度上,我觉得“两规”一定要理直气壮地坚持,新加坡贿赂调查局所拥有的逮捕权,特别调查权和搜查权等等,在力度上,都大大超过我们的两规,我不是说新加坡的模式我们可以照搬,但起码我们可以看到反腐败的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人身进行控制的调查权,不一定就不符合“法治”原则,关键就在于是否必须制度化,法治化,对于被两规对象,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切实保证他们的权利,如果规错了,责任如何追究,如何对当事人进行救济?等等。只要符合“民主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就是符合法制精神的,也只有符合这样的精神,我们的各种反腐败措施,才会有生命力,也才能发挥反腐败的作用。 3月26日 风说日本历史之四继续回到主题,陈述我对于日本近代自强之路的一些看法。 1839年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分水岭,而我认为,对于日本来说,也是这样。在前面的帖子里面,我试图模仿万历十五年的春秋笔法,写清楚在德川时代一直占据真正统治地位的上层武士,是如何在自身利益的局限下无法将“改革”进行到底,而各个雄藩又如何在1830年代末期1840年代初期崛起的(显然不太成功,偶然兄可能还觉得我的写法太乱了。我想如果有时间和精力,应该多修改两遍再拿出来见人)。 就在掌控幕府政治的上层武士中,代表思想活力的官方兰派学者,随着“蛮社之狱”而消声匿迹之后,在日本的各个藩国里面,民间兰学却更加兴盛起来,雄藩不但在军事经济实力上崛起的,那些出身中下层的武士,思想活跃的新兴力量,他们,也逐渐掌握了思想的话语权,在各个方面,都逐渐成为日本历史舞台的主角。 明治三杰,出身萨摩藩的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出生长州藩的木户孝允,以及日本历史上影响很大的肥前藩的大隈重信(早稻田大学创始人),土佐藩的版本龙马等人,均出身比较低微,和以前主宰日本人思想和政治的德川齐昭、水野忠邦等人相比,他们具有更为鲜明的改革立场,用中国人的话说就是“革命精神更为坚决”。确实,1839年,当上层武士痛定思痛,开始着手变革的时候,大久保利通才9岁,他们这一代人,出生就面临一场国家危亡的大讨论,加上各种不同的变革引进的新思想,让他们更敢于尝试新鲜事物,自身又出身下层,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具有革新图强的毅然和绝决,也是情理之中。 在天保改革失败以后,幕府和各个地方藩主为了摆脱困境,仍然在不停改革,变法。 这一点和清末的中国以及朝鲜时代的韩国大大不同。有人夸日本人“危机感”特别强,所以才能迅速应变,还有美国学者从日本地震多,火灾多,火山多等地理特征出发解释这一民族性格,也算有理。从1853年美国将军佩里兵临东京湾的危机开始,幕府就在15年时间里实施了三次改革,这就是安政(1854-1860)改革、文久(1861-1864)改革、庆应(1865-1868)改革。 和天保改革不一样的是,这三次改革,都不再有救国图强的理想主义色彩,后来主导改革的幕府上层,基本上都以维护德川幕府的家族利益为出发点施政。安庆改革,还主要是以增强国防、抵御外侮为重点,可以算是继承了一些天保改革的衣钵,而后来的文久改革和庆应改革,政府的重点都在于强化幕府嫡系部队,提升本派系部队武器装备和训练的近代化水平(后来的蒋介石倒是把这一套学得很好)。 这样的一种改革,在各个雄藩与朝廷分廷抗礼的政局情势下,是不可能成功的。加上天灾人祸,1855年的安政大地震;1857年,本来得到地方雄藩拥护,又锐意改革的宰相(老中)阿部正弘突然病故;各个攘夷派不断和外国人冲突,杀伤外国人,还火烧了英国驻日本使馆,把幕府搞得焦头烂额,耗费了大量财力人力,无法稳定下来搞改革,等等。 按中国民间喜欢用的气数的说法,幕府政治是气数快要尽了。 但是,这些改革,在接受欧美军事、经济和法律和殖产兴业、对外开放等领域,却给日后的明治维新奠定了基础。 例如,庆应改革是在法国驻日公使罗修(Leon Roches)的直接参与下进行的。各地讲授欧美地理、物理、军事、历史课程的开成所,以及教授外语的语学所都得到了政府承认,幕府还派遣了很多留学生去欧美各国学习,幕府还“突击提拔”了一些对西洋真正有理解的“人才”,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积极向西方学习的氛围,洋学成为出人头地的捷径。1862年5月,幕府开办“洋学所”的时候,幕府上层官员的子弟积极报名参加,报名千余人,录取者仅为百人(可见这时候的日本,走后门的风气不浓,不行就是不行,高官的子弟也不行,当然,他们也没有教育部,不搞插班费、赞助费这样的东西。) 就在幕府抓紧革新,建立武备的时候,日本的政治格局进一步发生变化,1858年,美国将军佩里逼迫东京(在日本东部)的幕府当局签订了《日美有好通商条约》。想不到在接任水野忠邦当宰相的阿部死后,各地雄藩与幕府的关系进一步恶化,他们竟然策动在京都(位于日本西部)的孝明天皇,公开拒绝批准条约。 江户德川幕府时期,天皇都只是拥有名义上的至尊地位,权力的核心都在东京幕府手中,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还曾经把自己的奶妈春日局派去见天皇,搞得当时的天皇很没有面子,只好退位。几百年里面,只拥有一个名分的天皇,一直都避免对政事发表意见,而这一次,利用国内百姓仇恨外国人的情绪和各个西南雄藩的军事实力为倚仗,天皇背后的政治势力,决意要打一个翻身仗。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完整看完了《大国崛起》,第七集“百年维新”关于日本,里面提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有两个日本年轻人曾经爬上佩里的军舰,希望佩里带他们去美国学习。佩里虽然对这两个日本人非常欣赏,但是为了不得罪幕府,他们还是把这两个人交给了幕府当局。 《大国崛起》里面没有提到这两个人的名字,我也只知道其中为首的那个人的名字,他叫吉田松阴,当时他告诉佩里的是自己的化名“瓜中万二”,是长州藩人,倒幕派的宗师级人物。木户孝允、伊藤博文、井上馨等后来倒幕维新的领导人物都是他的学生。1853年,佩里黑船事件后,他受了刺激,接连越级向自己的藩主进献《将及私言》、《急务策》、《急务条议》、《海战策》等建议书,力主充实武备,锁国攘夷。他对幕府委屈求和的政策十分不满,大骂幕府不知 “大义”,“天下乃天朝之天下,即天下之天下,非幕府之私有”, 后来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变成了一个开国攘夷论者,即主张应积极学习西方先进文化,富国强兵,以抵抗外国。他被佩里交给幕府以后,先是被囚禁,后来改为在家中软禁.1856年他代叔父主持松下村塾,大批青年武士涌入他门下。1858年开始,吉田写了《狂夫之言》等书,公开号召讨伐幕府。1859年,他被幕府处决。他的门人,木户孝允等人,于是成为坚定的武力讨幕派,长州藩也成为倒幕最为坚决的地方雄藩。 经过大约十年的武装斗争,1868年,讨幕派终于在戊辰战争中彻底击败了幕府,建立明治新政府,这里面过程非常曲折,我不想耗费太多精力在这个帖子上面,因此省略。 这里着重谈几点日本和中国不同的地方。 1,在残酷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阶级斗争中,代表封建落后势力的幕府统治阶层和代表倒幕进步势力的地方雄藩,都表现出了让我吃惊的民族气节。和他们相比,中国清朝统治者都应该自愧自惭自羞自杀! 1868年,就在明治天皇发布《庆喜追讨令》,正式和末代将军德川庆喜开战以后,12万东征军一路披靡。德川家族形势不妙。但是,这些由各地雄藩拼凑起来的军队,也存在后方补给线过长的致命弱点,幕府方面如果出动舰队攻击东海道,切断东征军的后勤供应,必定扭转局面,赢得主动。和幕府关系很好的德国公使罗修(Leon Roches)主动面见德川庆喜,提出要由法国方面供应军舰、武器和军费,攻击官军(也就是倒幕军)的后方。 与此同时,英国驻日本领事馆官员也向萨摩藩的老大西乡隆盛明确提出,要提供无偿的军事援助。 学习过博弈理论囚徒困境的同志应该知道,对于德川庆喜和倒幕军来说,接受还是不接受外国人的援助,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囚徒困境,按照一般规律去推断,双方都应该会选择接受外国援助,因为这是一个最优战略(dominate strategy)。以德川庆喜为例,如果对手选择接受英国援助,则他接受法国援助,是一个最佳方案;如果他的对手不选择接受英国原则,他选择接受法国援助,可以建立军事优势,更是最佳方案。 结果呢?根据史料记载,德川庆喜对法国公使的提议,断然拒绝!他说,如果我们请你们法国来帮忙,那么,萨摩长州必定请英国人帮忙,双方凭借外国的支持而互动干戈,则中国、印度被列强瓜分的惨状必将在日本重演。(其原话可参见《维新史》第5卷,吉川弘文馆,1983年出版,第181-182页) 而倒幕的西乡隆盛,也作出了和德川庆喜一样的抉择,他说“变革我们日本国的政体,要完全靠我们自己的力量,依赖外国成何体统!”(这段话出自偶然兄提到过的井上清所著《日本历史》第20卷,第91页) 假设一下,这里作决策的是中国的曾国藩、李鸿章,会怎么样呢?更不要说那个厚颜无耻,说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慈禧太后了。作为一个中国人,每一次看到这段历史,我都会不自禁感叹,为什么在民族大义面前,曾国藩、李鸿章这些人会容忍慈禧这样腐败,把一己私利看的比民族大义还要重要的统治者,还要当所谓“忠心良臣”,实在是不明大义,不知就里,不知所谓,实实在在是历史的罪人,道德的失败者,当下流行的所谓曾国藩家书之类所谓“做人”的书籍,这些家伙把国家建设军备的钱拿去给慈禧修生日礼物圆明园拍马屁,我不知道他们做得是哪门子“人”,作为中国人,这两个人统统都不合格!! 到了战争后期,倒幕军包围了东京城(当时叫江户),本来以德川家族所作的充足准备,大可一战,打到东京变成瓦砾为止;又或者可以学习慈禧,向佐幕派势力比较雄厚的东部逃跑,徐图再起,把这场战争继续打下去。 我读日本人写的史学书不算多,也读了10本以上,从我的阅读来看,日本史学界几乎一致认为,幕府当局在还有实力反扑的情况下放弃了抵抗,把东京城献了出来。德川庆喜,以这样作为武士来说最不光彩的“弃城投降”的方式,心甘情愿退出了历史舞台。 为什么呢? 看看他自己是怎么说的,就会知道答案。 当时德川庆喜派出的谈判代表 胜海舟 致信东征军代表西乡隆盛,里面提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这是“大义”,“目前对外关系日益复杂,为防止外国干涉,国内实现和平尤其重要”。(前引《维新史》第5卷,201页)。可见,德川庆喜这个末代将军,最后还是认清了道理,选择了民族大义,而不是个人家族荣誉、权力和利益。 也正是因为这样,1868年的倒幕战争(实际就是一场内战),对于日本的元气,伤害不大,幕府一派看到大势不利,马上就决定为了民族大局,为了不让外国列强占到便宜,投降。 清政府没有这个气度,好像后来的蒋介石也没有这样的气度,在民族精神上面,中国的统治者应该多汗几下! 第二,在明治维新前后,不论是幕府当局,还是倒幕的一派,都注重开民智,聚民心,明治维新和戊戌变法相比,其群众深度,是戊戌变法所无法比拟的。 通常大家都认为,近代以后,中国从日本抄了很多东西过来。确实,我们无法否认,1839年之后,日本日渐强盛,中国却积贫积弱,任人宰割,在主流上,日本的文化科学技术都处于强势地位,我们是学习日本的。 但是,也不全是这样的。东亚地区第一部《国际法》,是中文版的《万国公法》,是由一个姓丁的在华传教士翻译成书以后献给中国当局的。但可惜的是,当时的统治阶级,把这些书当作一种上层应该垄断的“信息财富”,没有广泛地传播这些重要的著作,让老百姓也学习国际法,参与到国家事务的讨论中来。 《万国公法》魏源的《海国图志》,以及《四洲志》等数,最早都在中国刻板印刷,但是当时在国内,只被少数人掌握在手中,这些人,大多数都是清朝的“领导干部”,或者是清朝“领导干部”的家属,国际法对于他们而言开始的时候完全是“天书”,有几个可以放下享受,认真去读呢? 反观日本,这些书都被广泛翻刻、出版、发行(日本人应该向我们缴纳版税!),收到了普遍的重视和欢迎。《万国公法》是幕府当局的开成所 翻刻的。第二年,幕府就下令,要求各地的开成所讲授与国际法相关的课程。 我不知道李鸿章的国际法知识如何,我只是知道,当年这个厮说过“办外交,我就要与他打痞子腔”,而他的老师,曾国藩大怒,要他“诚信”做人,以“诚信”取得外交的突破。 看到这样的对白,再对比日本人拼命钻研国际法,后来拼命利用国家法逃避战争赔款的“精神”,你觉得那个对国家的发展更有利呢? 再看另外一个方面,倒幕派的重要精神领袖吉田松阴的老师,佐久间象山,曾经苦读魏源的《海国图志》,还说魏源是他的“海外同志”。佐久间象山在日本近代史上赫赫有名,坂本龙马、吉田松阴这样在历史关键时候改变过日本历史的人,都是他的学生,而这些学生,肯定也都在老师的带领下,苦读过魏源的《海国图志》。通过他们,魏源的《海国图志》里面所表达的思想,也广泛进入日本的民间,成为带领日本进入近代社会的思想利器。 相反,在中国,在开民智则恐无法在任意妄为的清朝统治者的钳制下,魏源等人的思想仅限于东南一角,无法真正普及,导致中国终于彻底错失思想上的领先地位,也把翻身崛起的机会最终拱手让给了日本! 可叹清末60年,整个统治阶级所表现出来的迟钝、落后、腐败和自私,实在是中日近代史天壤之别的根本原因!
1月19日 原创日本近代史 三雄藩之路 和幕府的天保改革相反,一些地方的大名,统制并利用领内农村商品生产的收益,加强藩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此后,活跃于幕末维新时期的强藩,就是以这种改革的成果为背景的。如果说他们有什么指导思想的话,那就是启用中下层武士,立志革新。 第一,西南诸藩 1,木户孝允出身的长州藩。 长州藩位于本州岛最西端,山口县,由于领地在关原之战(支持丰臣秀吉家的势力和德川家族势力的总决战,关原是地名)败后被幕府大大削减,当时就造成很大的财政困难。虽早早以商品专卖暂时解决问题,但整个江户时代中,长州藩也面对收入太少及农民因专卖制太苛刻而导致生活艰难。天保2年(公元1831年),长州的防府(山口县东南部)地方爆发了10万多人的大起义,波及全藩。他们反对国产会所,要求生产和经营自由,改革农村自治,具有反封建的倾向。起义者捣毁富商、材吏的住宅,斗争不断向各地展开。公元1837年受大盐暴动影响,又爆发大起义。 1838年的时候,长州藩政府所欠债务达到9万两千贯,是当时政府年收入的24倍,长州藩主毛利敬亲认识到,再不革新,就只有死路一条。他起用低级武士出身的村田清风带领藩政改革。村田首先下令紧缩藩内开支,同时强硬地迫令债主暂时不追讨政府欠他们的负债,村田颁布了一个法案,所谓的37年年赋案,意思就是说政府所欠商人的款项要在借债之日起37年之内还清即可。这些钱,村田都集中起来兴办政府实业。再者,村田也以准许下级武士参与藩政以平息他们的不满。另一方面,村田也专责长州藩的专卖及扶植藩内官方认可的产业发展,引入商家、豪农作为藩政合作伙伴;村田还在长州的下关设立“驳船货站”,向其它藩船收贷,还借钱给通过的商船作资金,通过投资牟取利润,受到了商人的欢迎,存进了商业贸易的繁荣,大大增加了长州藩的税基,最终基本解决了财政问题。 不过,改革者的下场好的不多,村田得罪了那些商人(37年年赋案的缘故),加上由于他在下关等地方鼓励贸易,结果造成大阪的商品交易量激减(幕府当时规定,各藩剩余之粮食,只能在大阪发卖),长州藩摆明和幕府当局抢税基,当然引起东京当局的不快。1843年,幕府当局怪罪下来以后,村田清风当了替罪羊,黯然下台。 2,西乡隆盛出身的萨摩藩。 萨摩藩身处日本最南处,鹿儿岛县,经济、国力比中央地区都大大落后,再加上全藩武士多达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大部分是直接统治农民的乡士,封建势力在西南强藩中最占优势。武士太多,加上经济实力不行,使萨摩藩早早陷入财政困难,在天保年间已负债逾500万两,利息每年也高达50万,故不得不进行改革自救。藩主岛津重豪时(1830年代)引用下级武士调所广乡主持改革,这是以免上级武士为维护自身利益而阻碍改革,同时也是引入新的角度对付负债。首先迫使债主商接受藩债分250年无息还清,对藩内的负债,也以提拔债主为武士阶级作条件解决。 同时调所也把解决财政危机的重点放在了萨摩藩特产品—砂糖、蔗糖的收入上,他打击黑市买卖,并合其它专卖品(米、蜡等)作为对外贸易的主要货物。在这个过程中,德岛,奄美大岛,喜届岛农民反而因为本地盛产甘蔗蔗糖而倒了霉。为了增加甘蔗,蔗糖出口的收入(萨摩藩提出了富国强兵的口号,急需外汇以购买外国军备),调所当局颁布了严格的甘蔗种植管理规定,凡是不遵守规定,种出不合格甘蔗而导致无法出口创汇的农民,一律处死。 除了提升藩内的经济收益外,调所还偷偷走私,与琉球及中国进行秘密贸易,以赚取额外收入。 到了1848的时候,萨摩藩不仅摆脱了财政上的困境,还建立起了一只现代化的军队。 不过调所的下场没有因此而好到哪里去,12月18日,他在东京的萨摩藩主公寓,因为走私物品到中国去的事情被发现,而谢罪服毒自杀。 3,佐贺藩(也就是肥前藩)。 肥前藩在德川幕府时期也是一个穷地方。被人戏称只有“泥土”的藩(肥前藩盛产陶器,主要产品就只有这一种)。穷则思变,藩主锅岛正直(公元1814年—公元1871年)早就加强西式军备,招揽人才,奖励文武,励行俭约,限制商品流通,制止豪农与高利贷的中间剥削,加强藩政府掌控的商业活动(主要就是专卖)。为防止农民分化,要求地主的田租3年问免除三分之一。藩领(藩主自己直接领有的土地)则停付佃租债息。佐贺藩还明确实行均田制,在地主和雇农之间重新分配土地,保护自耕农。 这样的措施也逐渐巩固了佐贺藩的财政基础,和其他所谓的“雄藩”一样,增加的收入都被用在了军事开支上,1852年,佐贺藩自己研制出了日本第一台铁制榴弹炮。 4,土佐藩,紧缩财政,下令降物价2至5成,解散了影响涨价的特权行会13种。禁止农民商人化及商人的地主化,不准商人置地,并征收町人富农的土地,分给贫农,实行类似均田的制度,显然是维持自耕农的政策。 这四个藩,都位于日本的西南部,合成“萨长土前”四雄藩,构成了日后倒幕维新的主力。 应该说,以萨、长为主的西南诸藩在天保年间,成功胜过幕府,渡过财政困难危机。其中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藩主敢于引用有才能的下级武士为改革主轴,一改从前以阶级处事的作风,也不同幕府依然以高层武士为改革执行者的保守作风。可是,萨、长等诸藩经过这一次难关并不是一劳永逸,也不足以令他们成为倒幕的中心,更没有改革者能够在这个过程中提出什么让全体日本国民都可以信服的政治口号。总之,天保时的萨、长等诸藩改革,最大的成就不但令自身成为威胁幕府治权的潜在威胁外,最重要的还是因改革而大量起用低下武士为藩政中坚分子,间接为明治维新带来足够、有能力的人才。 第二,关东(在日本,东京周围地区成为关东,京都附近地区成为关西)诸藩 再让我们来看看当年泣血而书“戊戍封事”的德川齐昭所在的水户藩为首的关东诸藩。 从改革自强到明治维新中间,有一个尊王攘夷运动不得不提,没有尊王攘夷的运动,就不可能有明治政府,而尊王攘夷思想的提出,则不能提到这个水户藩的藩主,德川齐昭和他所开创的水户学。
德川齐昭非常重视教育,早在1837年,一个叫藤田东湖的日本学者被德川齐昭正式任命开始着手准备兴办一些新式的学校。在藤田所著的“体现建学趣旨”的《弘道馆记》里面,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所谓尊皇攘夷的思想。弘道馆,也成为后来德川齐昭培训和教育本藩武士的基地,其分校很快开遍整个水户藩所有的地区。1841年8月1日,弘道馆第一天正式开学的时候,上午的课程是著名的民族主义学者“青山量介”的“日本纪”,下午的课程是“会沢正志”的“孝经”。除此以外,弘道馆还开设军事教育课。民族主义和军事主义的结合,水户藩可以说为近代日本,开了一个先河,其影响今天依然。日本人只要有了军队,狂热的民族主义一定会抬头。
与此同时,德川齐昭还开办了一些乡校,供那些没有武士身份的普通老百姓受教育之用。乡校取名各不一样,比较有名的有敬业馆等。
水户学的思想,主要也就是尊王攘夷的思想,包含了以下三种内容:
1.华夷论。这是从狭隘民族主义角度,主张严内外之分,宣扬日本冠绝世界各国的信念。向来日本学者称中国为(中)华,日本为(东)夷。至17世纪中叶,国学派先驱山鹿素行认为这是颠倒主客。他说:“夫中国(指日本)之水土卓尔于万邦,而人物精秀于八理,故神明之洋洋,圣治之绵绵。”而清代以来的中国在政治德行方面,反多不及,故应尊崇日本的国体。水户学派发挥把这一思想发挥到了极至,后来出身水户藩的人,对于侵华,向来不遗余力。救国的精英,同时也是侵略的急先锋,这不知道是日本之祸,还是世界之祸?我希望中国人可以自强,答案只是前者。
2.大义论。古来儒家主张君无德,有德者就可代天放伐(讨伐并放逐暴君)。《易经》也有“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思想。水户学派则认神代以来,皇统万世一系是日本君臣关系的特征,不可动摇。这种君臣大义论,成为日本尊皇思想的基础。
3.王霸论。幕府政治将天皇置于无足轻重的地位。水户学则将儒家尊王贱霸的思想,运用到日本公(皇室)武(幕府)关系上,指出武家政治脱离正道。但在幕府高压下,这一思想要到明治维新前夕才能提出,并变成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水户学其实后来就成为日本右翼的主要思想武器,但是在日本人心目中,右翼并不意味着保守,这和中国的情势不同。
面对西方列强的入侵,日本也出现了“攘夷论”和“开国论”的争论,力主开国论的佐久间象山(公元1811年—公元1864年)认为,日本要富国强兵,必须打破国禁,向西方学习,发展诸学科,“大兴器械之学,开设工场,多造大船,复航海之法”。横井小楠(公元1809年—公元1869年)也认为“当今之际,惟开国通商,方合古来天地合理”,非难水户学派的锁国攘夷论是无特别见识,空喊“大和魂”,误国误民。但他不想推翻幕府统治,试图通过“改造”幕府来实现日本的维新政治。幕府倒台以后,他又仍担任明治政府的“参与”,其政治品格,多遭人诟病。
理论上,开国论这一派较有远见,但因为幕府屈于外国压迫,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变为主张开国,所以不少反幕派力主攘夷,而开国论者中大部分人具有保守佐幕的倾向,而且往往都成为“体制内”的官员,不但立场不坚定,个人私德,后来也大都够不上“完美”,普通日本人也从他们身上得出结论,排外=爱国,开国=卖国。现在的日本政坛,也常常有人说“因为你主张和中国交往,所以你卖国的言论”,附和者还很多(超过日本国民总数25%的人是支持这种论调的),就是这个原因。
反观中国,尊皇攘夷是清政府当局正式利用过的,并导致了义和团运动,主张开放吸收西方先进思想的,是孙中山等革命者。而在日本,“尊皇攘夷”的思想是“革命”的,在日本人的观念里面,是“先进的”。直到今天,公开说自己是“右翼”,对50%以上的日本人来说,都是一种思想不保守,敢于为民族献身的一种象征。大多数中国人和其他国家的人理解不了为什么像石原慎太猪这样一个号称全世界人民都不是人,只有日本人是人的二流黄色小说作家可以成为其首都的主政官时间这么长,其实根本还是因为日本民族对于“右”和“左”是分不清楚的,他们认为石原这个人敢这样出风头,站出来讲话,说明这个人就是身正不怕影子歪的人,便如同幕府末期的德川齐昭一样,排外,但是爱国而且亲民。
日本近代史 二2,以儒家德治思想为指导的天保改革和雄藩之路 在日本从幕府末期向明治时代转变的过程中,有三个人最为著名,史称维新三杰,他们就是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和木户孝允。其中,木户孝允和西乡隆盛都分别是长州藩和萨摩藩的首领。要理解为什么这些统领地方武士集团的人会成为倒幕维新的“志士”,并最终革了自己的命(明治维新,最后中央政府加强了中央集权,不但取消了藩政,还剥夺了武士阶级的特权)。还是要从1830年代中期开始的危机说起才能够理解。 面对危机,和我国清末年间一样,日本当时也是充满了各种各样不同思潮的碰撞。改革维新,在1940年代,大多数日本人都意识到是不得不做的事情。但是在日本社会应如何革新,日本社会应该走向何方的问题上,武士阵营内部也逐渐出现了观点相左的两大阵营。兄弟我给他们简单地贴上保守派和改革派的标签,方便大家记忆和理解咯,但其实不论保守派还是改革派,都是处于统治阶级的武士阶层。他们立志维新的首要动因,就是要解决各自面临的财政危机!整个改革过程,一直到明治维新结束为止,日本下层的老百姓的生活改善,并不明显。后来在日本史学界上,运用马克思阶级分析法近现代历史的历史学家一度成为主流,也不是偶然的。 1,以亲东京幕府政权力量为主的保守派和他们推行的“天保”改革。 清朝的时候我们也有过一个所谓的“同治”中兴。中兴的功臣之一好像就是那个靠“理学修身”治天下的曾国藩。儒家治国思想就是这样,一旦危机来临,就号召所谓的“德治”“圣君贤臣”。按照这个思路去理解天保改革,就把握住了那个时代日本东京主政者的基本思想。 下面开始具体描述“天保改革”的来龙去脉。 1837年,东京的将军府里面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件。16岁继将军位,执日本之牛耳达50年之久的德川家第十一代将军德川家齐退位成为“大御所”(类似中国的太上皇)。德川家齐是一个典型的“昏君”,还是身体特别健康的那种。他以好色,喜怒无常,好酒而在日本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在退位以后,德川家齐以太上皇之尊,仍然继续操控着整个幕府政权的实际生杀大权,但在他退位两年后的1839年,德川家族的政治谱系仍然发生了一些细小的,当时看起来完全是一个“形式”的变化。例如,按照惯例,德川家齐从将军府(日语称之为“本丸”)搬进了退休的大御所专用的住宅(日语“西丸”),下属要报告,按照规矩,需要首先请示12代将军德川家庆,而不可以再直接请示已经是大御所的德川家齐,等等。 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更换了宰相(日语“本丸老中”,简称就是老中,老中不只一人,水野忠邦是首席老中)。1834年曾任骏河国浜松藩的藩主水野忠邦接任水野忠成成为老中的时候,年仅41岁,1839年成为首席“老中”时,也不过才46岁。可以算是德川幕府260年历史里有数的年轻宰相。这样年轻的宰相,其意气风发和希望做一番事业的劲头,自然不用说了。 但是,水野中邦毕竟也是一个政治家,在德川家齐仍然健在的时候,他选择了对内政政策方针沉默,而把加强海防这样没有争议的事情作为自己的“振兴”幕府政治,建立个人威信的突破口。在这个过程里面,有两个人被水野重用以加强东京湾的海防,这两个人和他们之间的政治斗争值得一书。 一个人叫“鸟居耀藏”,1839年的时候,43岁,其父 林述斋,原本是美浓国岩村藩主松平乘蕴的第四个儿子,后来被送给在幕府政治中专司 “文教政策”的林家当养子。“文教政策”大致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意识形态和教育政策的范畴。林述斋这个人很有政治谋略,虽然只是一个养子,最后却成为林家的"掌门人",并最后重新把林家的威信建立起来。在思想上,林述斋笃信阳明学和朱子学(朱子指的是朱熹),是保守派的代表。鸟居耀藏不姓林,是因为林述斋把自己的儿子又送给了鸟居家当养子的缘故。 而另外一个人叫“江川英龙”,1839年的时候,38岁。这个人也是一个贵族,江川家世袭“代官”(角色相当于港督,是将军的代理人,负责打理将军在某一个地域的所有事务。),江川英龙是江川家第46代,因为对于加强海防一直有很大的兴趣,他曾经师从著名的兰学学者“渡边华山”。这个叫渡边华山的,1839年的时候47岁,因为学问扎实,又是三河国田原藩的“家老”(就是诸侯家的宰相),所以当时基本上就是日本“兰学”的第一把刀,身边团结了一批有志于向西方学习的高层武士,自称为“蛮学社”(政治正确一说在日本也是有的,尽管主张要向西方国家学习,但是还是要称这些国家为“蛮”的)。在“代官”里面,和江川英龙一起参加蛮学社的还有同样曾受水野忠邦重用的羽仓简堂。 在这场围绕水野忠邦展开的政治斗争中,“江川英龙”为代表的改革派曾一度占据上风。 1837年,载有日本漂流民(海上船只失事被救起的日本人)的美国船莫里森号来到东京湾,要求入港。幕府不准,准备兵戎相见,渡边华山和另外一个著名的兰学学者高野长英(当时才36岁)联名上书水野忠邦,认为一旦开展,日本海防水平不足以保护东京湾(当时称为江户湾),而如果江户湾被封锁,则江户的物质供应就可能告急。水野忠邦看完这封信以后认为非常有道理,于是在1838年正式任命鸟居耀藏和江川英龙巡视江户湾防卫(类似于我国现如今的“调查研究”),并拿出一份报告。 渡边华山把同为蛮社成员的测量技术专家 内田米太郎和奥田喜三郎推荐给调查小组,鸟居耀藏以会妨碍工作为理由拒绝。江川不服气,直接请示水野忠邦,结果获准。鸟居耀藏和江川英龙的矛盾也就此公开化。据史料记载,后来在巡查的过程中,鸟居耀藏远远看见江川英龙都会调转马头,绕道而行。后来,鸟居耀藏和江川英龙各自提交了一份报告给水野忠邦。 鸟居的报告不外乎整顿军纪,加强防守武士的道德修养,为国献身的精神,云云。而江川英龙的报告则因为有了很多专家的参与,对于如何整顿加强东京湾海防,更新武器装备,加快海防现代化进程,都提出了操作性很强的建议。当然得到了水野忠邦的好评。 鸟居当时虽然忍下这口气,心里面却非常恼火。后来这个厮派人长期派密探跟踪蛮学社的聚会,发现了这些人有一些批评当局,特别是幕府当时的外交政策的言论后,假托他人之名(一个叫花井虎一的),向水野忠邦高密。 1839年的时候,水野忠邦刚刚就任首席老中,还顾忌其他“老中”可能形成对自己的政治压力。因此,他马上派人严查此事,并最后得出报告,江川英龙等幕府重臣并没有参与此事,而蛮社的核心骨干,渡边华山,高野长英等人确实有罪。其主要证据就是从渡边华上家搜出来的《慎机论》等几本书稿,这些书明确批评幕府当局锁国,盲目自大,还炮击国外通商船只的外交政策,认为不利于国家的发展,主要要改变这样的策略。 给蛮社一众人等安了个“异国尊信”(类似崇洋媚外的罪行)和诽谤幕府政治的罪名后,水野本来打算把这些人都给杀了。 但是关键时候,朝野内外的改革派也还没有放弃营救,特别是一个叫松崎慊堂的儒学家,更是站出来营救,这个人和渡边华山立场观点不同,但是认为 渡边华山 为人之廉,事母之忠,奉君之忠,都是楷模,他是林述斋的弟子,论辈分比鸟居还要大,最后水野忠邦收回成命,改判渡边华山在其家乡三河国田园藩终身被软禁。1841年,因为一个门徒看望他,引起保守派抨击,并殃及其家主,大名“三宅氏”,10月11日,渡边华山为自己写了“不忠不孝渡边登”的墓碑,遗训子孙“饿死不仕二主”后剖腹自尽,终年49岁。 经此一案以后,在高层武士里面,除了军事技术领域以外,在经济等领域主张学习西方,推进改革的声音基本完全消失。本来希望在保守派和改革派两派之间保持平衡的水野忠邦也逐渐倾向保守,其随后力推的整个天保改革,也完全以保守的儒家思想为指导。 1841年1月,就在各位受到迫害的蛮社学者苦苦熬日的时候,那位生活奢侈,好色淫逸的大御所德川家齐翘辫子了。德川家齐一死,得到12代将军德川家庆信任的水野忠邦开始大展拳脚。 德川家齐一死,忠邦马上搞了一个“清君侧”运动,罢免了原来德川家齐身边的重臣林忠英等,称他们为 “三佞人”,空出来的位置由自己的人马填充,巩固了自己在幕府中的人脉基础。还拆除了德川家齐为自己的爱妾 美代 的父亲专门修建的感应寺。总之,水野忠邦摆出了一副要和德川家齐时代的“腐败”和“堕落”彻底决裂的姿态。 2月分开始,由幕府高级顾问高岛秋帆(日文名 年寄)负责,开始筹备在一个叫 武藏国德丸原进行西洋炮术演练,5月9日,水野忠邦邀请各个大名和 直参(直属将军,家臣不满一万的小诸侯)参加观礼。这个主要使用榴弹炮的演练,大大震慑了还基本使用那种清朝康熙大铜炮的各路诸侯,一举确立了水野忠邦的威信。 5月15日,12代将军德川家庆下昭天下,正式开始推行天保改革。主要内容如下: 1.厉行节约,禁止奢侈。1841年6月,幕府当局颁布“俭约令”,下令武士及平民节省支出,减少幕府自身的开支,例如建筑等。取缔着用贵重服饰,买卖高级食品,禁止赌博、嫖妓、浮世绘等艺术活动和相扑等娱乐活动。在城市借口矫正风俗,审查出版物,处罚文艺作者柳亭种彦、为永春水等,禁止烟火表演和男女共浴。对武士奖励武艺,振作士气。 本意是重建一个儒家社会里面的理想社会,所谓“整饬纲常,振兴士风”是也。结果却造成经济萧条,很多产业萎缩导致失业人口上升,城市平名自杀人数急剧上升,下层武士和城市平民的生活更加恶化。 这项工作主要由鸟居耀藏负责推行,他因为花招百出,整死了很多人而赢得了一个“妖怪”的美名。例如,他会派出一个美女去街上走,还到处问路。凡是看到了这个美女而没有把其抓起来的差役(当时日本的法律禁止华美的发型和服饰),都会被鸟居第二天亲自召见并开除。有的甚至被他投入监狱。用日本人当时的话说就是没有“武士,町人,百姓”区别的“恐怖政治”。 2.控制城市人口,下“归农令”。由于饥荒流入江户的农民,几占总人口30%。为此,规定除经常营业和有妻子者外,一律回乡。限制农民充当工人,降低雇农工资,其目的在加强自然经济,巩固小农经营。农村阶级分化已难抑制,法令只在阻止失地贫农转向工资劳动者,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 3.取消「株仲间」(行业工会)特权、增加对商家的征税额—为遏止物价高涨,幕府收回对行会「株仲间」的特权,主张自由竞争。由幕府法定物品价格,力定低物价,禁止囤积居奇等。同时也向商人收取巨额临时税,一方面试图增加收入,也同时牵制商人的力量。后果:此法令商家大为不满,更以不营业,不借贷为报复手段,民间及武士生活因无法借贷而毫无改善,以至幕府遏止物价的目的也做不到。 4,重新丈量土地。这也是为了巩固政府的税基。同样由鸟居耀藏一派负责。这个政策直接引起了底层百姓的强烈不满。天保13年(公元1842年),鸟居耀藏的心腹幕府勘定(财务官) 市野茂三郎 到近江重新丈量土地。在丈量的过程中,他偷偷使用5尺八寸的标准代替原来一贯的六尺一寸的标准对土地进行丈量,结果导致农民土地面积大幅度上涨,相应需要上交的赋税也增加了。 这不但引发农民不满,连一些地方大名和官员也牢骚满腹。 近江的三上村的“庄屋”(相当于我们的村长和村支部书记的角色)把农民召集起来,开会研究要不要“上访”,结果怒火从三上村开始蔓延,总共4万农民情绪失控,手持竹枪、镰刀进行战斗,包围了市野茂三郎这个猪的寓所,他也被迫答应延期清丈10万日。 5、整顿财政。幕府因奢侈浪费,每年财政赤字达50万两,只靠铸劣币弥补。同时,为维护幕府的封建统治,维护作为最高层的武士阶层的债务危机,颁布【弃捐令】,试图折半减免大名、旗本欠幕府的债款,或重新借钱给他们还札差的债缓解这些高层武士的债务危机,结果却造成债务混乱,债务混乱,很多商家因为无法收回债务而破产,进一步造成全社会无人愿意借贷给武士的后果,饮鸩止渴,一时之快,反而加快了武士破产的速度。第三,对町人(普通市民)课重税,以挽救政府财政。 6.上知令。为加强幕府的经济收益,保持幕府的收入及弥补支出的差额,加强幕府对大城市的控制。天保14年(1843),为加强幕府统治,下令大名与旗本在江户四周10里、大板5里方圆的领地(知行地),收归幕府直辖。这一范围内的诸侯,转封他地。结果,这一政策遭到各方的强烈反对,不仅那些外样大名反对,连本来亲将军当局的“亲藩”也开始反对水野忠邦。为了避免幕府的威信因为这一无法实行下去的政策而受到进一步的损害,水野成了替罪羊,黯然下台。 为了大家阅读方便,我把这6项政策并列放在一起,但其实在这六项措施不断颁布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很重要的历史事件。比如,1843年初,为了显示幕府的权威,水野忠邦不顾众人的反对,恢复了祭祀了“日光神社”的传统。日光神社是为纪念德川家康而修建的,4月14日是德川家康的忌日,第四代将军德川家纲以前,将军每年都会在这一天率众去朝拜日光神社。因为花费太大,后来家纲基本废除了这个仪式。只在65年后的第八代将军德川吉宗和27年后的第10代将军德川家治时实行过两次。强行祭祀日光神社的成功,让 水野忠邦自信心爆棚,觉得自己俨然就是“中兴良臣”。 但是,反对的声音也是水野忠邦无法忽略的,连当年号召改革的德川齐昭也公开批评他这是“不务正业”,有钱还不如充实海防。 而水野忠邦当时也确实需要在东京湾海防上追加投入,大约需要白银15万两。祭祀了日光神社以后,水野拿不出这么多钱。 有一个叫后藤的中下级武士提出,愿意捐献15万两白银,换一个三右为门 的官位。水野忠邦 认为买官买官,是典型的 “恶政”,断然拒绝。走头无路之下,又自信心爆棚的水野忠邦,才会干出颁布“上知令”,剥夺亲信土地这样的蠢事来,并最终导致自己下台。 1844年7月,水野忠邦再次出任宰相,仅仅8个月,就由于面临内忧外患的压力(外有荷兰使节的炮舰进入东京湾事件,内有反对他的势力的反弹),主动辞职。 水野忠邦这个人,和鸟居耀藏不同的是,私德非常良好,一生简朴,从来没有穿过绸缎。作为一个政治家,他为了应对自己面临的政治压力也杀过卒保过帅,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他也为自己的政治抱负,切实打拼了。 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欲救苍生天下饥,世人报道我轻肥,旁观当局谁能识,自悔十年相业非(水野当了十年宰相,他的国学功底不错,可以写汉诗)。 总之,天保改革之后,德川幕府的威权逐渐丧失,而以儒家“宽政”“德政”思想为指导,试图恢复封建统治秩序的改革努力,彻底失败了。错过了最后革新自强的机会,幕府的倒台,也就成为必然! (原创)风说日本近代史 一
某日被机关一位我熟识的同志在电梯里面问起一个非常有意义的问题——为什么近代中国会落后于日本? 这个问题确实非常值得研究,也非常大,当时匆匆一叙,我觉得不足以清楚描述我所有的思考,并阐明为什么我会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归结到一些“虚”的方面上去。 要想讨论这个这个问题,就一定要梳理比较一下中日两国的近代史,从历史中去找寻回答,这是一个比较庞大的计划。虽然有想法把自己的想法付诸纸面,畏难情绪加上回国后各方面的忙忙碌碌,使我放弃了这个想法。 元旦几日长休,我闷头大睡一天,梦中竟然念及此事。加上论坛上面最近讨论《大国崛起》,说实话,大国崛起资料翔实,起码是一部非常不错的记录片。但关于日本,则稍微显得有点单薄了。我就来写写我自己理解的日本近代史吧。 不知道这篇东西放在什么地方合适,就算读书心得和大家分享吧,欢迎批评指正! 后来颇负汉奸骂名的国民党元老戴季陶曾在其早年著作《日本论》中长书:“你们跑到日本书坊店里去看,日本所做关于中国的书籍有多少?哲学、文学、艺术、政治、经济、社会、地理、历史,各种方面,分门别类,有几千种。每一个月杂志上,所载讲‘中国问题’的文章有几百篇。参谋部、陆军省、海军军令部、海军省、农商务省、外务省、各团体、各公司,派来中国常驻调查或是旅行视察的人员,每年有几千个。单是近年的丛书,每册在五百页之上、每部都在十册以上的,总有好几种,一千页以上的大著,也有百余卷。‘中国’这个题目,日本人也不晓得放在解剖台上,解剖了几千百次,装在试管里化验了几千百次。”戴季陶的人品不论,他的这段话确实是非常有道理的,即使放在今天的日本身上,也是适用的。我留学日本的时候,对于要不要花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日语曾经犹豫过,日语并不是一门十分有用的语言,我自己的专业课大部分都用英文讲授,而且课程压力也比较大。但是,有一日在早稻田的图书馆的地下资料室翻出来20世纪初日本人所绘中国东北地区的地图,精确到每一个村庄,每一条河流,让我当时静坐良久,思绪联翩,确实,日本的书店和图书馆里面,关于中国的书汗牛充栋,对于中国和中国人的研究,非常深入细致!反观中国近代史,留学日本的人虽然不少,真正有信心说自己“真正了解日本”的人却不多,算来大致有以下几人:黄遵宪、梁启超、郁达夫、王芸生、蒋百里,等等。最让人为之气结的是,周作人这样的“日本通”,早年虽然清醒洞悉到日本将入侵中国的野心,不但没有疾走奔告,为国而呼,后来竟然投靠日寇,当了汉奸。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对日研究有了长足进步,但是比之日本对中国的研究,总感觉不仅数量上,而且质量上都有差距。总结历史,眺望明天,我觉得无论我们中国人如何设计自己的未来,日本这个近邻的历史和现状,都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中学关于中国的近代史课给我的沉重和不爽,十五年过去依然清晰,留日期间,对于“近代日本会什么领先于中国”这个问题,我也思考很多,当自己的日语能力有那么个样子以后,我选修了一些相关的课程,还曾经在暑假的时候跑到东京大学去旁听近来目前在日本很多有名的姜尚中(韩裔日本人)教授的日本近现代政治思想史。老实说,我没有受过历史学和政治学方面的训练,虽然关于日本历史方面的书读了不少,错误肯定难免。机上机关里面工作很多,有时候还要加班,所以会抽空慢慢写,一篇一篇地贴上来。 尽管日本历史不如我国那样悠久博大,但以我一人之力,要想治一部简明日本史,仍然力有未逮,所以我对日本历史的描述,将着重围绕中日两国近代逐步扩大的差距开展。 1, 鸦片战争前后的日本, A,同样内忧外患 1839年,这是一个所有中国人都不会忘记的年份,就是在这一年,鸦片战争爆发,中国百年屈辱近代史就此展开。1839年前后的日本,又发生了些什么呢? 和中国一样,四个字,内忧外患。 先说内忧。据史料记载,1833年开始,日本的气候经历了一些异常的变化,在当时还100%是农业国的日本,引发了一场粮食不足所导致的饥荒。当时日本的年号是天保,这场饥荒就被称为天保饥荒。1835年(天保六年),日本暖冬,害虫顺利过冬;1836年,春夏低温多雨,对水稻的生长极为不利,更糟糕的是水稻抽穗的季节遭遇了少见的大风雨和霜冻袭击。如果说头几年的不好收成还只是榨干了日本农民仅有一点的“家中余粮”,让他们的生活日趋紧张,1836年的歉收就像最后的一记重锤,很多日本农民都没有能熬过这一次的灾年,破产的破产,饿死的饿死。在受灾最厉害的东北地区,粮食减产40%-50%,仅仅在“津轻藩”(藩是当时日本将军分封给各个诸侯的领地的通称)基层官员统计上来,有据可查的饿死人口,就有4万5千人。 历史上,主要依靠地租收入为主要财政来源的政权,从来没有真正“善待”过农民。1839年前后的日本也不例外。尽管收成如此之差,日本农民还是被要求把收获粮食的大部分缴纳给各个诸侯和地主,以供养武士和各级政权的开支,越来越多的农民无法承担沉重的税赋,不得已借高利贷,随后无力偿还而失去土地。日本农民再怎么善于“忍”,也已经忍无可忍,1837年,日本爆发了很多有相当规模的农民暴动。以其中比较著名的,发生在三河国(地名)加茂郡的农民暴动为例,当时米价由于供不应求而大幅度上涨,一般普通村民无法承担,眼看饿死的人越来越多,老百姓中间民怨沸腾,终于在9月20日爆发暴动,他们袭击村里面的基层政权所在地,用武力强夺大户商人家的粮食,要求政府用开仓济粮等方法救济灾民,大户商贾不得买占囤集粮食,故意抬高粮价。短短两天内,有超过一万农民参加这场农民运动。9月24日在东京方面的直接调度指挥下,冈崎、尾张、举母等诸藩出动包括火枪队的军队,在矢作川(河流名)伏击暴动农民,迅速平定了这场农民自发的反抗。因为顾忌引发更大规模的民愤,幕府当局把对参与叛乱的农民的审判拖延到两年后才全部宣判,但并没有对他们“宽大处理”,受到流放,脸上刺字等刑罚的农民超过了一万人。 应该说,这个时候日本的农民暴动,和中国传统历史上的农民运动并没有什么两样,缺乏近现代化的政治纲领,对封建政治体制并没有提出任何有杀伤力的口号。儒家的德政思想,还是暴动的农民主要的思想武器。出身大阪的著名的儒学家“大盐平八郎”,成为这场农民运动的“思想领袖”。 这个人在日本历史上是值得一书的。大盐平八郎曾在体制内担任要职(大致相当于大阪市警察局长),但后来突然主动辞职,苦学阳明学和朱子学,目睹饥荒之年农民和下层市民的惨状,他思想渐趋激进,要求施行德政,采取措施,对无辜的灾民进行救济。一心顾及财政收入的幕府当局当然听不进去,而且当时在大阪主政的跡部良弼是主要靠裙带关系(当朝宰相的妻弟)上来的,他在大阪与当地不法商人大搞囤集粮食以谋取私利的勾当,只要不影响给将军所在地东京(当时称为江户)上供的粮食,对当地老百姓的死活根本无所谓。 大盐平八郎最后断定,要想改变当局者昏庸腐朽的思想,只有搞“兵谏”,在大阪城内发动起义。 由于计划不周,而且缺乏应验,在国家政权力量最为强大的城市中心起事,最为糟糕的是大盐的弟子平山助次郎还事先偷偷向政府高密。1837年2月19日,大盐率领的起义起先只有门徒三十几人参加,后来加上少数城市下层平民和一些受歧视的部落居民加入进来,总共也不过才300人,起义很快就被镇压下去。大盐平八郎在大阪市内东躲西藏了1个月后,被当局发现,就在快要抓到他的时候,大盐用事先准备好的炸药把自己炸死。大盐平八郎死后,幕府当局把他的尸体用盐给“腌”了以后游街示众一年半(从这一事件也可以看出日本人现在用所谓“日本文化中死后无罪”的说法来为靖国神社开脱是站不住的)。 本来,在当时日本农民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300人左右规模的暴动,应该说算不了什么。但那些饥寒交迫的农民,却觉得“大盐平八郎”在起义中宣扬的思想非常亲切,说出了他们的心声。让幕府当局没有想到的是,虽然这样“高调”把大盐平八郎的尸体游街示众,但是打着他的旗号(或者冒充他的弟子)反抗的农民依然不断,在备后国三原、越后国柏崎、摄津国能势发生的农民运动中,“大盐平八郎未死”的口号都被广为传信,起义的首领也都宣称自己是大盐平八郎的弟子。 大盐平八郎“德政”“宽政”的思想,被当时执掌东京政权的幕府精英们所吸收,成为后来日本“天保”改革的主要基本思路。 更为重要的是,大盐平八郎非常强调“知性合一”,他研习王阳明的学说,并开设“洗心洞”塾,主要思想就是强调要“知行合一”。今天看来,所谓知行合一,就是强调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强调所谓的执行力的问题。 儒家学说一直强调“华”“夷”之分,德川早期和中期的日本,日本学者都一般自称“东夷”,但是,从德川末期开始,日本不论是国学派还是古学派,都开始强调中国政治德行(主要就是指不能做到知行合一,说一套做另外一套)不如日本,所以应该把日本尊为“主”,而清政府控制下的中国反而为“客”。 外患方面,和中国一样,奉行闭馆锁国政策的日本也开始遇到西方列强要求日本开启门户,增加贸易口岸的压力。日本虽然不像中国那样富有而让西方列强垂涎三尺,但是,1840年前后,美国基于增加对华贸易需要一个中转站的考量,俄罗斯则希望增加对日本出口,扭转对日本的贸易逆差,都先后派出使节,以护送在海上遇到风浪袭击的日本人回国为名,试图和日本签订双边贸易协定(当时都被德川幕府家族拒绝)。 客观来说,日本所面临的外患,并不像19世纪中后期中国所面临的那样严峻。德川家族为了巩固自己的锁国政策,曾经多次杀害率团来访的外国使节,光是葡萄牙使节,就被杀过两批,其中一次,61人的使节团竟然被全部拘禁,大部分后来都被斩首。只因为日本并没有太多油水,葡萄牙这些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就放过了这些可以用来发动战争的借口,算了。 而日本近代史上最有名的,全体日本人都引起为耻的“黑船”事件发生在1853年7月8日,美国军人佩里(Commodore Matthew Perry)率领四艘全副武装的军舰,拿着有美国总统署名的国书,要求日本承认美国具有通商特权、开放装煤港和保护失事船上的美国人。日本并不情愿,佩里一怒之下,在临近东京的神奈川县的海面上以“礼炮”为名,一通放炮,把当时负责守卫海岸的日本武士吓得要死,也领教了美国人的厉害。停留一星期以后,佩里率领舰队离开。1854年2月,佩里又再次率领军舰来到日本,他威胁说,要么签订条约,要么交战,二者任选其中一个。幕府政权没有办法,只好乖乖地签署了《日美和亲条约》,答应开放“下田”和“函馆”两个口岸,用于美国船只的维修和补充给养;向美国失事船员提供适当的待遇并将他们护送回国;在日美两国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时允许选派领事,并答应给予美国以最惠国待遇。这个时候可以算是日本历史上外患最严重的时期,在北面,荷兰的舰队已经进驻长崎,俄罗斯也再次明确提出要求通商,随时有出兵可能。南面英法联合舰队已经驻军冲绳。日本当时也被迫签订了很多不平等条约,同样答应给美国等国家公民所谓的“治外法权”(即美国人在日本犯罪日本不能对其进行审判,要送回美国由美国司法当局,或者交由美国驻日本的领事根据本国法律进行处理)。但是即便如此,比较一下《南京条约》和《日美和亲条约》,并考虑到我们首都北京都多次被外国占领的事实,可以说和中国所面临的外患的相比,日本实在可以算是“国际环境”大好。 B,日本表现出了中国所没有的一些特点 比较中日两国此时的景况,除了上文提到的外患不如中国严重以外,还有几点值得关注: 第一,尽管同样奉行闭关锁国的政策,日本当时仍然比中国“开放”,或者说“谦虚”。1636年,日本开始奉行锁国政策,这一政策一直持续到1840年前后,差不多两百年。这两百年里面,日本的精英阶层并没有完全闭目塞听。日本人允许荷兰人继续留在日本经商,并通过他们了解外面的世界,还发展出了一个和“儒学”相提并论的“兰学”(荷兰的兰)。幕府和各个诸侯都提倡军事工业,开办了一些学习外国语言和外国课本的学校。当时,日本在自然科学方面,物理学已经从化学中分离出来;医学方面,已经有了儿科、外科、产科和内科的专业区分,专门的解剖学课本也已经出现;在官方兴办的长崎海军学校,只有在数学、天文学和物理学的基础打牢以后,才开始教授航海和射击课程。而1898年中国“百日维新”之前,中国都尚未能够做到这一点。 第二,军人集团日本在社会中占支配地位,其军事技术也因此更为发达。日本当时的政权实际上就是一个“武士”政权,只占人口大约6%的武士阶级在当时日本社会占绝对“主人翁”的地位。日文称武士为侍,读做Samurai,这个词后来被英文直接吸收。 按照当时日本社会的规矩,武士的头发于一般人不一样,身上随时带两把刀,长刀用于战斗,短刀准备战败的时候自杀。在1840年代前后的日本,政府里面上至将军,各个“大名”(诸侯的日文名),“大老”(正副宰相),“年寄”(政府高级顾问),各种“奉行”(政府特派经理人员),下至“御家人”(下等士官),都属于武士阶层。武士不得同一般平民通婚,对一般平民有无限权威,可以对那些顶撞自己的平民随意杀戮,虽杀人无罪。国家还给所有的武士分配一定的土地。 也正因为如此,日本社会比中国当时的文人阶层更容易接受西方军事技术影响并做出更迅速的反应。早在丰臣秀吉的时代,日本的军队就已经大批量武装了比当时明朝武装更为先进的火枪。丰臣秀吉也因此在日记里面预言,日本军队必将有一天会打败大明的军队。当然,这个猪没有那个荣幸,可以看到自己的语言实现的一天。 讨论日本的崛起不能忘记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武士支配了日本近代史近300年,武士道德和武士所具有的观念,对日本人的影响非常大。武士生存的意义就是为了“尽忠”,武士解决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暴力,等等。 风云际会的19世纪中后期和20世纪初期,在日本叱咤风云的历史人物里面,尽管很多人的政治见解和立场完全不同,相互对立,甚至毫不犹豫就诉诸武力,但是他们都分享共同的私德标准和“为国为民族去战斗”的精神。这也是为什么日本近代史上,胜利者常常会纪念那些斗争失败者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家想法不一样,但都是为了日本,为了自己所代表的那部分日本人”的注脚,使得日本近代史各种思想和政治力量冲突虽然非常厉害,却最终基本都可以回归到“民族国家”这个主题上来。 第三,日本的统治集团有比中国清政府远为强烈的忧患意识。这样说可能要得罪一些“爱国人士”,不过是事实。清朝有具有忧患意识的,但没有一个真正掌握大权的人在1840年以前就意识到一场百年浩劫就迫在眉睫。而反观日本,下层武士和读书人不提,在“大名”和“大老”里面,很多人都在反思,在探索日本的出路。 1839年,年仅39岁的水户藩藩主德川齐昭上书将军,直言进谏,大意是说,现如今,各个诸侯虽然奉主恩典,有吃有穿,但是他们不求进取,奢侈浪费,还不知道爱护自己的子民,搞得民怨沸腾,老百姓到处造反。国家的国防虚弱不堪,而武士阶层又极大腐败了。加上“夷贼”又对日本虎视眈眈。再不励精图治,日本就危险啦。因为这个奏折主要是德川齐昭在1838年戊戍年写的,所以历史上称之为“戊戍封事”。 德川齐昭属于德川幕府政权里面的核心人物之一,是那种自己是皇亲国戚,而且拥兵自重的实力派诸侯。当时全日本具有他这样身份的人只有三个,史称“御三家”。其势力,比之中国后来的袁世凯,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的直言上书,并且率先在自己的领地里面实施改革,这都给了幕府当局很大压力,并直接促使幕府当局推行结果并不成功的“天保改革”,这个后面再提。中国人只要看抗日的电影,就会看到在那些有点级别的日军将领的房间里面会挂着“武运长久”的一块匾,就是“戊戍封事”里面明确提出来的。 德川齐昭的儿子德川庆喜,后来更成为幕府的将军。可惜他也是德川家族在日本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将军。 一般来说,在中国人的观念里面,清朝的统治阶层是非常腐朽的,慈禧这个老巫婆和他统领的荣禄那帮人是什么样一个德行就不用说了吧。但是在日本人的印象里面,以德川齐昭和当时的宰相水野中邦为首的统治者,是一种悲剧性的“英雄角色”,主要就是因为他们都是一些把自己的个人政治前途甚至生命看的不如国家未来重要的人物(最后这些人变法失败,被历史淘汰,下场都不太好),都做到了生活简朴,私德良好,“戊戍封事”更是给日本人,德川齐昭泣血而书的印象。 第四,日本的封建制度含义和中国的封建制度不同,地方拥有更多的制度灵活性。一般史学家都认为日本的封建制度和欧洲的庄园封建制度比较接近,而和中国的中央统一集权,“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的封建制度不一致。这样的说法大致准确。江户时代,各个诸侯都拥有财政自主权,除了要不定期向东京的幕府当局缴纳不定量的“献金”外,没有向幕府缴纳赋税的义务,这些“大名”(诸侯)的内部开支也由他们自己负责,入不敷出就只能拿土地抵押借钱。鸦片战争前后,由于受到国外纺织品等的冲击,日本农业收入反呈下降趋势,破产倒闭的地方小“大名”也出现过。 在法律制度上,则更为混乱,德川幕府颁布一般法令,规定一些重要的社会准则,如“武家诸法度”。各个诸侯颁布各自所谓“家法”,一直到明治维新之前,充满这些家法的还都是一些儒家的伦理道德。用武士执纪的精神,执行儒家的道德,亏日本人想得出来,无怪“仁”这样比较难于“外在量化”的道德会被日本人抛弃,而“忍”却会成为日本式儒家道德的最高价值之一。 幕府当局有军事行动或大兴土木的时候,各个大名需要供应人员,并且担任后勤。这种义务的履行过程是一个非常微妙的博弈过程。德川家康统一全国的时候,有一部分“大名”早已存在,他们虽然迫于形势,向德川称臣,但是这些人都被德川家族归入“非嫡系”,分配给他们的土地,也都是边远地区。而这些“大名”,包括长州、萨摩、肥前、土佐等诸侯,也对德川若即若离,能忽悠的差使就决不会好好干,所以通常都是和东京方面关系比较密切的诸侯来干这种苦差使。 不过为了加强对各个“大名”的控制,幕府当局借鉴了中国战国时代把结盟国的“王子”请到本国来当人质的制度,日文称为“参勤交代”,所有的诸侯都要亲自到江户,参加将军举行的一些仪式,并在名义上担任防卫工作。基本上各大名分为两批,每年轮流驻扎于江户,并自备府寓(大多数是将军赏赐的,来自熊本地区的细川家就得到了早稻田附近的一块土地,后来捐出来给学生当宿舍)。幕府还对这些诸侯来京时的随从规格、人数,路线,装备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结果不但成功起到了监视各个诸侯的目的,还把东京搞成了当时日本商业最为发达的城市。有学者估计当时东京的人口,已经超过了100万。 总之,日本的“封建”体制下,各个地方政权拥有很大的自足权,这也给予了他们更多的空间,在危机来临的时候,进行变革,探索不同的应对方式。 12月19日 美国反贿赂法律制度小小考
风言风语:坚持原创,欢迎批评指正。我没有去过美国,这个帖子里面的所有的信息,都来自于阅读。二手信息,如果有不当或者过时的地方(美国法律联邦高院的判例就是立法,所以是不断变化的),请真正的专家指正。有人批评我汉语不规范,确实是这样的。我有的时候喜欢用外语词汇,一方面是因为有的词不知道如何翻译,另外也是以前写论文的时候有着样的要求,尽量用原文,以方便有疑问的人查找原文出处。给大家造成不便之处,请原谅。
1,美国刑事法律制度特点就是功利性很强,追求实用 要考察一个国家的反腐败法律制度,不可能脱离这个国家的整体社情民意,及其所属的大的法治环境。这里介绍一些背景知识,方便大家下一步的阅读。 我想即使不是学习法律的同志也应该知道全世界的法律体系分为大陆法系和欧美法系,还有当然是我们社会主义法系:p。近年来大陆法系开始强调判例的作用,而欧美法系,特别是美国也开始采纳成文法,制定了很多重要的法典。两大法系出现了融合的趋势。 但是,融合毕竟不是趋同。美国的法律体系以强调实践理性,强调法官的作用而著称。即使到了今天,还有德国和日本的法学家不懈地批评说美国法学根本没有理论。笔者留学日本期间,就曾经听ZDT大学原来的校长,著名的刑事政策方面的专家在讲座里面批评欧美同行不够思辨,理论上不够完善,不严谨。。。。。。文人相轻是因为饭碗和话语权,不一定客观全面。但是,这样的批评也确实反映了英美法和大陆法两种思维模式上的差别。 如果说,大陆法理论思维的逻辑起点是概念(所谓概念,则强调理性,抽象和普遍适用性),价值目标是完善(此目标是不可能玩成的任务,但是坚持追求完善在大陆法国家是一种“态度”问题)。而英美法理论思维的逻辑起点是经验(有时候经验会包含一些看上去矛盾的,理论一时难以说清楚的真理),价值目标是实用(这样的目标容易达到共识,但是缺乏深入探讨的推动力)。 理论思维模式的差别,可以用民族性格来解释,却也可以反过来解释一个民族的历史。在大陆法系国家,革命比较普遍,当社会矛盾突出的时候,大家从一个概念出发,讨论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最后通过一场全部洗牌似的革命,希望完成这样的社会结构转变;而在英美法系国家,渐进的改良,才是最为普遍的选择,从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到美国的废除黑奴运动,都是各个阶层不断妥协,而不是你死我活似的斗争,达成一个普遍可以接受的选择。英国的君主立宪,美国内战后迅速恢复了秩序,避免了南北两个方面的长期对立,都是妥协的结果,是一种实用理性的胜利,而不是在追求一种最完美的结果。 在法学问题的讨论上,同样反映这两种思维模式的差别。以死刑问题为例,如果你遇到一个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或者那些在德国或者日本收过教育的中国法学家,他一定从概念开始和你讨论,比如人权,比如财产权和生命权哪一个是上位的权利,等等。 而如果是美国或者英国的学者,他则很可能直接讨论,如果我们废除死刑,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这种功利性的思维方式,美国和西欧国家在死刑适用上的极大不同。西欧国家经过一场大论战以后,形成社会共识,认为死刑违反人权原则(废除死刑运动一度成为一种政治运动,主张废除死刑的人可以靠这样的观点赢取选票,当选首相),最后彻底废除了死刑; 而美国则不然(美国大部分州有死刑),由于有死刑的存在,立法时必然要对种种犯罪的刑罚量刑进行攀比,结果便提高了刑罚的总体水准;加上美国有期监禁刑上限很高以及许多州对数罪并罚允许刑期直接相加,所以美国实际上是一个重刑国家。1994年,美国公布自己的监禁率(在一定时间的判处监禁刑的囚犯数与总人口之比)是千分之四强,全世界第二,仅次于俄罗斯。 我曾经在北京大学听过美国伊犁诺伊还是哪个州的法官的讲座,他在讨论死刑的时候根本没有涉及人权问题,而是讨论死刑在控制严重犯罪特别是暴力犯罪时的作用。他说,如果我们现在废除死刑,美国警力不足的情况下,会导致暴力罪犯为了降低被找到的可能,宁愿杀死当事人,把最重要的目击证人灭口。他当时拿了一个数据出来,讨论在废除死刑的州,抢劫犯抢到钱后杀掉当事人的比率更高,而且,他们还做了一个问卷调查,问了一些暴力犯罪当事人很多问题,考察死刑和他们是否想要杀人之间的相关性,结论就是如果有死刑,这些犯人会更加慎重考虑而不希望冒不必要的风险,更加不愿意杀掉当事人。我觉得中国的法学教育基本上还是大陆法系那一套,背书然后应用型的。这种美国式的方法我当时还是感觉耳目一新。 目前国内很多人一提死刑,就必提人权,而且最好笑的是,那些在大陆法系国家受过训练的学者,还喜欢用美国辛例子,比如,不少学者常拿普森案案来证明美国人多么尊重人权。这实际上是一个误区,据我所知,美国的学者和实践者自己都认为辛普森案恰恰说明了美国司法体制的问题,导致了有罪的人没有受到应受的惩罚。你只要问他们这个问题,回答一定是类似于检讨性质的(我推荐大家看看何怀宏写的《毒树之果》这本书)。 2,美国刑法既有普通法,又有制定法 美国人还是很有特点的,一般人都会说日本人是好学生,善于吸收别国的长处为我所用。但其实美国人更是这样。一个优秀的,会被别人尊敬的民族,一定是既懂得保留和珍惜自己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念,又懂得虚心观察和学习别的国家的长处的。 在法律上,美国刑法最早的形式就是普通法(这里的“普通法”是最狭义意义上的,是指以习惯和判例为基础的法,用以区别立法机关通过的制定法statutory law),限于篇幅,我不能详细介绍英国刑事法律制度的沿革,总之,1607年,英国取得第一块北美殖民地开始,到1776年美国诞生,英国殖民者把普通法带到了美国。在这半个世纪里面,英国人基本上体现出了殖民者所可能具有的全部劣根性,大量“批发”新的罪名,刑罚非常残酷,任意使用死刑来镇压政治异议人士。结果导致了一场刑法改革运动。著名的英国学者边沁就是这场运动的“旗手”。 但是,独立以后的美国人没有直接地,完全地否定普通法。实证、分析的良好思维习惯没有让他们给所有普通法的实践带一顶“殖民主义余孽”的帽子而全盘加以否定。相反,各个州的革命者们都通过自己的立法和司法机关,肯定了一部分英国普通法的实践。1907年,纽约州的上诉法院(相当于我们的省高院)在判决中肯定“美国人认为英国的普通法是他们的自然的遗产。普遍的原则一向是,普通法是我们的天生权利和继承权利,我们的祖先在移民时就把普通法带到了这里。。。。。。当然,还有一些州,比如肯塔基州则在宪法里面明确规定,接受英国普通法和英国议会制定的一些成文法律律令。 但是,在注意维护法律的继承性的同时,美国人也在反思英国普通法所具有的含混和不确定性。他们在学习英国的同时,又在考察大陆法系的优点。 这最终导致了美国20世纪初期开始的法律法典化运动。1931年,美国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制定《模范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这部法典制定了很长时间,很多问题上都反复讨论,一直到1962年才正式公布。仅仅从1953年到1962年,就改了13稿,在全国征求了无数人的意见。还附上了对很多主要条文的评论,即使是在今天来看这些评论,也还是一篇篇非常综合,学术水平和实践操作针对性都很高的论文(这一点和我们当下3年搞一部法律,一年搞几十部法律的“大生产运动”不一样,物权法的讨论,很多学者气乎乎的骂人,说别人不懂也乱掺乎,其实这是不谦虚的表现。法律,不是脱离我们日常实践理性的一种东西)。 《模范刑法典》制定出台以后,各个州都根据这部《模范刑法典》制定了自己本州的刑法,大大修正了以前在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方面概念不确切,缺乏综合考虑,量刑标准不一的毛病。比如,关于犯罪当事人的心理状态,1961年以前,伊犁诺伊州搞出了18个名词,也就是说法官需要在判决中鉴别到底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是这18种里面的那一种。修订以后,美国基本上全国都统一认定犯罪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只有四种。 美国的刑事立法法典化,规范化的过程,到1980年代初,才基本结束。
3,美国的反腐败法律制度 A、贿赂罪(bribery),在早期的英国法里,其主体专指收受非法报酬的法官或其他司法人员,不处罚行贿者。后来则扩大到陪审官、证人以及其他公务员,行贿者同时也被纳入刑事处罚的范围。 而贿赂罪则是指为了非法影响公务活动付给报酬或接受非法报酬的行为。 报酬,指金钱、财产、服务或有价值的任何其他东西,不一定都是指金钱。据笔者所知,1982年,日本一个法官接受女被告的性服务(睡了这个女的三晚),后来作出了减轻这个女被告的判决,他最终被判定构成受贿罪,这可能是全世界第一起正式宣判的性贿赂罪。报酬是否包括性服务,美国学者针对这个案件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很多学者都不赞成,但因为美国的刑事司法体系是可以通过新的判例加以修改的,法律又没有明确报酬限于金钱等财物,所以理论上可以认为美国的“报酬”(中国法律里面的“贿赂”)也包括性。 在美国法律中,除了没有责任能力的人以外,所有人都可能成为行贿者(briber),也可以成为受贿者(bribee),主要有以下三类人: 1,公务贿赂(offical bribery)的受贿者是: (1)政府任何官员、代理人或者雇员; (2)竞选中的投票人; (3)陪审团成员; (4)证人。 2,准公务贿赂(quasi-official bribery)的受贿者是: (1)公立事业机构中的官员或雇员; (2)立法小组、政治性例会或有公职候选人提名权的政治性集会的办事人员; (3)劳工组织的代表。 3,业务贿赂(occupational bribery)的受贿者是: (1)一个公司或商店的雇员可能成为批发商或其他人的受贿人; (2)体育公司、竞技比赛等活动中的职业的或业余的运动员和裁判也可能成为受贿人;
贿赂罪在普通法里面是轻罪(当官的当时都是英国,还主要都是贵族,而贵族当时基本上又控制了立法权司法权,你看过谁制定一个很重的刑罚来制裁自己人的吗?),但在1961年以后的现代制定刑法典中一般都作为重罪处罚。但是,当受贿人是陪审员,有些州仍定为贿赂罪,有些州则定为笼络陪审员罪(embracery)。 笼络陪审员罪就是企图以不正当手段影响陪审员定罪的行为。不正当手段包括钱财贿赂、恳求、威胁(这三种手段性质不一样,在大陆法系国家,绝对不可能拿过来并列,但是美国人不管,结果一样就okay,放在一起好了,这也算是实用理性吧~~P)
风言风语:我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体育公司、竞技比赛等活动中的职业的或业余的运动员和裁判在美国也可能成为受贿人;中国的甲A被人称为假A,基本上就是一个公开玩资本,比送钱的地方,商业贿赂一塌糊涂,“城市名片”运动搞成一个腐败运动,我不知道全国人民是不是都愤怒,反正球迷没有一个不愤怒的。我们说反腐倡廉的观念要从娃娃抓起,但是身边这个足球,影响力这么大的一个运动,就充满了谎言和欺骗,对于我们下一代的心灵,又会起到什么样的示范效应呢?为什么这个竟然在我国好像没有人来管呢?不妨学习美国的经验,公开制定法律,把中国足协这样比较没有管理能力的行政性行业组织也管起来。
B,渎职罪, 在美国渎职罪似乎不如贿赂罪那样观念统一,各个州的表述方法都不一样,笔者知道的就最少有六种:misconduct in office, malconduct in office, misbehavior in office, malpractice in office, misdemeanor in office, corrupt in office,等等。如果开展争取美司法协助的工作,需要注意各个州法律的异同,翻译上千万不要闹笑话。美国这些州的法官都很“敏感”,你用了别的州的法律术语,基本上对他就是一种侮辱,千万注意不要得罪这些自由裁量权不小的哥们。 另外,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渎职罪的观念和我国也非常不一样,需要特别注意。比如,挪用公款的行为,虐待囚犯的行为,冤狱等在美国都被看成是渎职罪。在美国,你收钱后又搞假案判出冤狱,是要数罪并罚的。在中国数罪并罚一般是取一个重罪刑罚适当加重,15年的有期徒刑基本就到头了,但是美国不是这样的。数罪并罚,刑期上就是加法,只要搞出人命,通常那个法官这一辈子就完了,一个二级谋杀的刑期加上一个受贿罪、一个渎职罪的刑期,基本上50年的牢就坐定了,有的甚至会更长时间。 美国法官和政府官员还是以白人为主,一旦被判了一个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这一辈子命就很难过了。美国监狱里面是黑人的天下,黑人坐牢的概率在九十年代中期还是白人的6倍。黑人的人口只占美国全部人口比例的大约12%,但是重刑犯里面,一半以上都是黑人。死囚牢房里面更有40%多是黑人(这些黑人可以不停上诉,争取多活很多年)。这些以前是政府官员的白人被扔进一堆黑人里面,那还不是要脱好多层皮。所以美国的政府官员通常还是会比较小心,不愿意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就违法受贿或者渎职。 治乱世,用重典,好像是明朝时候提出来的吧(记不清了),一些人好像还反对这样的说法,认为这个提法不“法治”,嘿嘿,我不知道不“法治”是什么意思,不过美国大家都说法治的,看看人家,似乎也是非常看重加大打击所可以产生的威胁效果的吗,所以,治乱世,一定还是要用重典,这个是反腐败最有效果的武器,惩治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惩治,万万万万不能! 12月13日 明朝的反贪污反贿赂的实践
朱元璋这个人在历史上争议很大,他的反腐败实践也常常被人们拿出来当一个事说。还是在大学读法律的时候,就从中国法制史的课本上读到这个家伙把贪官剥皮食草。当时本着一个农村青年朴素的感情,就觉得是非常爽的一个事情,甚至暗问为什么我们共产党不能做同样的事情。但是,当自己对于明朝和朱元璋了解更多一点点之后,却发现,这种想法是非常扯淡的。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朝代,其反腐倡廉时间都这个时代,这个朝代的政治文明,治国理念密切联系。
(一)关于明朝的治国理念
其实明朝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朝代,某种程度上,明朝是中国文明的一个转折点,张学良和黄仁宇这些人都把明朝选为自己治史的研究对象,是由道理的。 一方面,中国文明,就是在明朝手上一度失去了活力。例如,“存天理,去人欲”的理学和科举“经义取士”一起在明朝被推向极至;锦衣卫是古代特务制度的颠峰;在宋、元时代极其繁荣的国际贸易被明朝一举扼杀,从朱元璋开始,明朝历代皇帝一直奉行“寸板不许下海”的原则,毫无顾忌的用“家迁化外”和“族诛”等方式打击任何敢于继续从事本来曾经给我国带来过生机和活力的国际贸易的人,搞出了一个狗屁不同的“朝贡”贸易,弄得中国从那个时候起就一直在和外国人的交往重“要了面子,赔了银子”,泉州港本来和西方亚历山大港并列当时世界两大国际商港,被明朝一搞,迅速萧条到在世界航运史上默默无名。 但同时,在农业文明方面,明朝也把一些传统的治国理念推向了极至,比如明朝发明了一种目的在于把农民控制在土地上,禁止农民迁徙的凭证制度,有明一代,百姓凡是外出一定要那上一种类似今天的身份证加许可证的“路引”,上个厕所忘了也就罢了,但如果外出超过一百里还忘记拿这个玩意,按照明朝的法律,就要坐牢,而凡是有知情不报告的,一样构成犯罪;在乡村治理上,明朝搞了一套非常繁琐的制度来惩罚那些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顽民”,每年正月和十月,全国各地的乡村都要举行两次全体村民大会餐,在这个“乡饮”大会上,全体村民必须在进餐之前,聆听年高望重者发表训词,报告和宣读朝廷最新颁布的法令文件。以这位老者为首,大家都可以站出来批评教育,或者说检举揭发村里面行为不轨的人,如果被点名次数很多又不改正,将老者宣布为“顽民”,扭送到县政府,这个“顽民”还有他的家人,都要被发配到边疆地区去。根据明朝的法律,在这个类似于村民自治的活动中,地方政府官员不能直接插手,否则要和“顽民”一起被发配到边疆地区去,他们的义务就是当好“传声筒”,把所有的事情都如实报告给明朝天子。我一直都怀疑日本人搞的保甲制度,是不是就来源于明朝的灵感。总之,明朝的乡村治理上,确实没有政府官员过多的影子,但是却决不自由。两年多以前我曾经有一次听一个学者在北大一个关于农村问题的讨论中大谈基层政权应该取消,以减轻农民负担,而代之以明清两代的“自治”模式。这恐怕是一个比较扯淡的想法,明朝的村民自治,和我们今天所讨论的“村民民主,村民自治”完全不是一样的概念,比如,明朝法律规定,在村里面,年纪大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用竹鞭抽打在涉及婚姻、财产、争占、失火、盗窃、骂人、斗殴、钱债、赌博、擅自食用田园瓜果、纵容自己养的牲畜吃田里的粮食、亵渎神明等等纠纷中行为不端的人(《教民榜》,《明太祖实录》卷二255),这种年纪大的人拥有自由裁判权和刑罚权的“村民自治”,根本上就违法法治原则。
(二) 朱元璋其人 1,出身赤贫 朱元璋很可能是历史上出身最惨的一个开国皇帝。按照土改中的概念,他的家庭成分应该是雇农,贫农里面都是最“革命”的。朱的祖先到底是哪里人,由于朱家一直都居无定所,颠沛流离,已经无从考证。不过,从他父亲开始,朱家的境遇改善了很多,终于定居在今天的安徽凤阳。朱元璋也出生在安徽。 朱元璋本人只读过两年私塾,很可能就着样还是他们家有史以来学历最高的人。整个家族里面,对朱影响最大的,还是他的母亲,陈氏。据说,虽然虽然家贫如洗,但是陈氏一直重视朱元璋的教育,还亲自督导朱背下了《百家姓》和《千字文》。 但是,贫穷的农民家庭是脆弱而不堪一击的,1344年的旱灾,蝗灾加瘟疫,当时年仅16岁的朱元璋,亲眼看着自己的父亲、母亲、大哥、大哥的儿子在自己眼前被饿死。后来,朱一生不过生日,几十年以后和大臣谈及此事,仍然嚎啕大哭,搞得下面站着的大臣惶恐而不知如何应对。 还有一个野史记载的细节,值得关注,朱元璋和自己的二哥为了招一块地安葬自己的家人,曾经到处求人,却被村里的大户拒绝。他们只好用门板抬了草席裹着的亲人,到村外的山坡上安葬,结果却遇上山体滑坡,两人没有受伤,父母也就此安葬在崩塌的山体之下。如果这个细节属实,那么朱元璋后来多次采取措施,打杀“大户”,恐怕和这段经历有关。1375年,朱曾经一次就干掉了14万户江南大户人家,称其为血腥镇压,毫不为过。
2、朱元璋非常聪明 朱元璋只读过两年私塾,但他从16岁走投无路出家当了和尚开始,就从来没有放弃过“学习”,从自己身边的人身上学。他非常喜欢和“猛人”“牛人”“闲人”交往,并探讨问题,从刘伯温、宋濂、冯国用冯国胜兄弟,到名士叶兑、徽州硕儒唐仲实等等。明朝建立起来得时候,这个洪武皇帝,已经可以娴熟自如地引经据典,批复那些饱读史书的臣子的奏折,还可以写中规中矩的诗词歌赋,比如他曾经形容自己的早年的流浪生涯是“身如蓬逐风而不止,心滚滚乎沸汤”。 3,朱元璋非常节俭勤奋 开国皇帝大多勤俭,朱也不例外。但是像朱元璋这样勤奋的皇帝不多。他在位31年,始终坚持每天早上4点上班。如果没有一种高度的自制能力和责任感,很难做到这一点,要知道,那个时候,不要说空调,连照明都有时候是一个问题。 很可能,朱对于一般人看来枯燥的政务有着一种“热爱”,因为据史料记载,这个厮吃饭,睡觉,都在思考国事,想到一个点子,怕自己忘记就用笔写在纸条上,而后别在自己的衣服上面,这样,大明朝的皇帝,在吃饭或者干别的什么事情的时候,衣服上就常常有一些纸条飞来飞去,朱元璋自己也说像乞丐衣。不知道有没有官员在聆听朱的教导时,会忍不住笑出来。
(三)明朝的反贪污贿赂实践 1,皇帝可以任意而为,人为定“刑” 从反腐败思路上,朱的原则就是一个字,“杀”。但是根据明朝的刑罚典《明大诰》,明朝的法定型只有五种:笞--鞭打;杖--棍打;徒--监禁;流--流放;死--处死。 但是朱元璋显然觉得这些刑罚不够“有震慑力”,他手下的一帮官员,在“一把手”的指示下,发明了很多今天看起来,简直变态的刑罚:①刷洗,把沸腾的水浇在人体上,然后用特刷子刷,最后只剩下一具骨骼为止②称杆,用铁钩子将人心窝钩住后吊起示众,直到风干③抽肠,其含义是于肛门处将人的肠子抽出,直到掏空内脏④锡蛇游,将熔化的锡水灌进人口,直到灌满腹腔⑤剥皮实草,把人皮剥下来,将里面塞满草,然后放置在官衙门的办公桌旁。据说,当时,差不多每一个地方的官衙门前,都有一个剥皮场和一个挑贪官人头的长竿。需要指出一点,上述这些酷刑,一般只对官员适用。 2,朱元璋在重典治吏时,总是尽可能扩大打击面,采取最严酷的刑罚,也造成了很多冤案。 比如,公元1382年,当时朱元璋已经做了15年皇帝时发生的“空印案”。案情是这样的,明朝的户部,也就是我们今天的财政部,在每年审核各地例行财政报表时,要求严格,精确到了小数点以后好多位,如果下面报上来的数字和上面的统计不符合,就要求重新申报。当时没有电话,传真,从最远的西南省份来一趟南京需要几个月时间。于是,各地进京申报报表的财务人员为了少跑冤枉路,就在进京时,携带了盖好本地公章的空白报表,以便与中央机关核对过数字之后,如果有问题,就地重填。因为这种报表无法用来牟利,里面数字上的差别可能有些搞点猫腻的机会,但是空间十分小,最大不过上百两银子的差额,在一个省的财政里面,实在不算什么。但是朱元璋知道了这个情况后,认定自己发现了一个惊天腐败大案,认定各地的财政官员(布政使司)集体勾结作案,把1013个县所有的财政部门的官员,正职的全部满门抄斩。 1385年,户部再次爆发腐败案,这次贪污的是户部侍郎郭恒,相当于财政部副部长,朱元璋龙颜大怒之下,把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员全部处死,也就是中央各个部副部长开始,所有的财政官员全部被朱元璋杀了个干净。《明史》里面记载,大约杀了上万人。 这样一种靠“杀”治贪的思路下,明朝官场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戴罪办事”。许多审案的官员,都戴着镣铐,本人就是秋后就要问斩;茹太素曾经被称为明初名臣,据说因为为人忠厚正直,官至正二品户部尚书,他就曾经享受这种待遇,戴罪办事。后来,他还是受到手下腐败的牵连,被朱元璋一个不爽就诛了全家。戴罪办事的官员,有史可查的,就有328人,这些人,大部分都是高级官员。
3,朱元璋的反腐败实践中也有保护群众监督积极性,鼓励信访的一面 虽然朱元璋的反腐败思想过分血腥,而且人治色彩严重,但是他很早就明确提出“最应该受到监督的,就是政府官员”,而且还鼓励基层的老百姓捉拿贪官污吏和扰民的官员,甚至可以直接向他本人反映。
明朝明确规定,政府官员不可下乡,只能呆在官府所在的县城里面,不可以到处跑去骗吃骗喝。在鼓励信访方面,朱元璋也作出了很多即使今天看来也让人拍手称快的举动。据史料记载,河北农民赵罕辰,曾经率领三四十个农民将一帮县里的贪官抓起来,原因就是这个县的主薄(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县委办公室主任),联合县里面各个机关,找由头,策划一些项目,然后称这些项目和全县人民的发展进步、和人民的幸福息息相关,然后巧立名目,摊派收钱(“要想富,搞项目”看来历史源远流长),规定每个县民都要交5匹绢。结果搞得民怨沸腾,老百姓把这个不遵纪守法的县长抓将起来,送到了京师。朱元璋简单听完汇报,马上下令杀了这个主薄。 这样的例子不只一次,朱元璋不但从没有批评这些农民越级上访,还亲自撰写《大诰续编》,通报褒扬他们。规定,凡是这样做的,赏银20两,购买力相当于现在1000多块,并免除“杂泛差役三年”,还要在全国予以嘉奖。
在保护举报人上,朱元璋,更是用了很多非常手段。江苏常熟有一个叫陈寿六的农民,也“如诰擒恶受赏”。为防止这个人被打击报复,朱元璋明确警告下级官员,敢无事生非扰害陈寿六者,满门抄斩;敢捏造罪名诬陷陈寿六者,满门抄斩。如果陈寿六真有违法,下级官员职能报告朱元璋,由他本人亲自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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